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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607648R/2023-0011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政协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3-05-26 [ 发布日期 ] 2023-05-26

重庆市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政协重庆市潼南区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202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潼南市监函〔2023〕25号

A

同意公开

石庆荣委员:

您在政协重庆市潼南区委员会十一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坝坝宴食品安全监督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支持,这也充分体现了食品安全更需要社会共治。收到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局党组书记、局长亲自牵头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辖区基本情况

目前我区农村家宴经营者已实施备案管理257家,今年1月以来农村家宴服务活动登记备案49次,对家宴活动开展现场监督检查95家次。

二、强化培训指导,提高守法意识

(一)区局每年组织开展以现场监督检查、应急处置、行政执法为主要内容的基层监管人员培训,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执法能力建设,推广信息化工具运用,提高基层监管工作效率。

(二)以所为单位,每年组织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和农村家宴从业人员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集中培训及考核,提升协管员业务水平,强化家宴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和守法经营意识。

(三)区局联合镇(街道)开展农村家宴检查指导,配合镇(街道)对农村家宴厨师和从业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强化操作规范,提升安全意识,防范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三、加强监督检查,落实监管责任

(一)强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按照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牵头,驻村干部包村,村(居)干部包社的办法,建立乡镇党委、政府监管农村家宴的领导责任体系,落实专人负责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二)强化食品安全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全区家宴经营者的备案管理工作和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根据实际情况,执法人员或协管员对农村家宴进行事前、事中监管,开展以食材来源、加工过程和就餐环境等内容为重点的现场检查,做好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三)强化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明确农村家宴举办者和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引导和督促家宴经营者依法、诚信开展经营活动。

四、加强备案管理,严格规范操作

(一)将农村家宴经营者全部纳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智慧食品安全监管服务平台”管理,按户建立家宴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包括备案信息、现场检查、快检抽检、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并发放《重庆市家庭集体宴席服务活动经营者备案卡》。

(二)加强对农村家宴服务经营活动的备案管理,要求家宴经营者在家宴举办前向宴席举办地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报告举办者、举办地址、举办时间、举办规模等情况,并签订《重庆市家庭集体宴席食品安全承诺书》,承接就餐100/餐以上家宴的还要同时向镇(街道)市场监管所报告,同时应与家宴举办者签订《重庆市家庭集体宴席制作服务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双方食品安全责任。

五、加强督导考核,确保工作效率

(一)区食药安委每年对各镇街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考核,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从组织领导、监督管理和能力建设等方面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综合考评,并纳入镇街年度绩效考核。

(二)区局对市场监管所进行考核,通过实地抽查、翻阅台账记录等方式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和考评,推动监管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三)各镇街政府对食品安全协管员进行考核,从食品安全基本情况、参加会议情况、农村家宴备案情况、食品违法行为举报情况等方面对食品安全协管员进行全面考核并加强考核结果运用,督促食品安全协管员履职到位。

六、实施智慧监管,提高监管效能

(一)新备案家宴经营者可以通过“重庆阳光食品”APP或政企互动平台提交备案资料。

(二)探索新备案家宴经营者使用“重庆阳光食品”APP中培训功能自觉按时完成规定的培训内容。

(三)鼓励家宴经营者使用“重庆阳光食品”APP宴席上报功能,并要求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接到家宴承办报告后,使用“重庆食安智慧监管”APP填写《重庆市家庭集体宴席报告登记表》,对家宴活动进行记录。

(四)要求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或执法人员在家宴举行前使用“重庆食安智慧监管”APP对家宴加工现场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

重庆市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515        

(联系人:王勇,联系电话:18983860656


重庆市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35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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