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07648R/2024-00085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4-04-10 | [ 发布日期 ] | 2024-04-10 |
重庆市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监事事项决定书渝潼南市监撤字〔2024〕001号
当事人:重庆市燕阳天汽车经纪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23MA5UE1P523
住所(住址): 重庆市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五湖路345号6幢1层345号
经营范围:代办汽车过户、上户、年审、补证、换证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3年12月13日,李珊向我局反映其被冒用身份信息登记为重庆市燕阳天汽车经纪有限公司监事,要求撤销其公司监事事项登记,并提供了撤销登记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承诺书、情况说明、笔迹鉴定报告。
我局依法予以受理并开展调查,通过现场检查和调查询问,发现当事人和相关人员均无法联系。我局在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众信息网发布了拟撤销监事登记事项听证告知公告,在公告截止时间内未收到当事人或相关权利人陈述、申辩和举行听证的要求。
我局认为,当事人在李珊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其身份证信息并代替签名,冒用李珊身份证明注册李珊为公司监事,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申请人应当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的规定,属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公司登记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本局决定撤销当事人2017年3月16日注册登记的李珊公司监事事项。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重庆市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7日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向社会公示本撤销决定信息)
本文书一式4份,1份送达,2份归档,1份送登记许可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