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监督检查 >食品药品 >检查依据

[ 索引号 ] 11500000MB1607648R/2021-0007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1-04-09 [ 发布日期 ] 2021-04-09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食品销售责任主体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南(试行)》健全完善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的通知

附件下载:

渝市监办发〔2020〕191号.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食品销售责任主体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南(试行)》健全完善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的通知.doc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