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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607648R/2025-0000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行政监管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4-12-31

重庆市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1家经营者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重庆帝安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川味腊肉,经抽样检验,诱惑红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生产日期:2024年7月15日。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上述当事人排查不合格原因。经排查,造成上述不合格原因是该批次产品腌制过程中,作业人员对当天使用香肠配料(成分表中含有0.3%诱惑红)后的容器未进行清洗就用于该产品原料腌制,导致该批次产品含有少量的诱惑红当事人发现问题后,立即对配料人员开展培训及深刻检讨,并承诺在今后的生产活动中将持续加强产品的原辅料采购品质把关,加强配料前的原辅料的再检查,加强生产加工过程关键点的控制,加强产品出厂检验检测。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帝安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涉嫌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本局于2024年9月25日立案调查,于2024年11月23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渝潼南市监处罚(2024)510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不合格川味腊肉27袋;2.没收违法所得56元;3.罚款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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