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智能机器人 | 无障碍 | 关怀版 | 手机版 网站支持IPV6 各区县局
各区县局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潼南区>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监督检查>食品药品>检查结果及后处置
[ 索引号 ] 11500000MB1607648R/2026-0018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行政监管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6-08-27 [ 发布日期 ] 2026-08-27
[ 索引号 ] 11500000MB1607648R/2026-0018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行政监管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6-08-27
[ 成文日期 ] 2026-08-27

重庆市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1家经营者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        潼南区礼尚优品文体经营部经营的焦糖瓜子(烘炒类)

(一)抽检基本情况。潼南区礼尚优品文体经营部经营的焦糖瓜子(烘炒类)经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重庆市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相关经营者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责令其召回问题食品。经排查,该批次焦糖瓜子(烘炒类)不合格原因可能系生产环节导致,当事人作为终端零售经营者,购进后按照干燥、通风、避光的储存条件存放,储存环境符合要求,我局已将该线索已送至生产厂家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潼南区礼尚优品文体经营部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我局于2026624日予以立案调查,于2026821日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