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智能机器人 | 无障碍 | 关怀版 | 手机版 网站支持IPV6 各区县局
各区县局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潼南区>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监督检查>食品药品>检查结果及后处置
[ 索引号 ] 11500000MB1607648R/2026-0010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行政监管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6-04-16 [ 发布日期 ] 2026-04-16
[ 索引号 ] 11500000MB1607648R/2026-0010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行政监管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6-04-16
[ 成文日期 ] 2026-04-16

重庆市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1家生产经营者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重庆椒隆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烘烤风干肉(香辣味)(辐照食品)[产品执行标准:GB 2726;生产许可证编号:SC 10420015250249;保质期:阴凉避光下保存9个月;净含量:68g ;生产日期:20251127日 ;委托方:浏阳市名之味食品有限公司;受委托方:重庆椒隆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代码C);地址:重庆市潼南区凉风垭工业园区南区A5-5/01号地块],经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 272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项目:菌落总数;计量单位:CFU/g;标准指标:n=5,c=2,m=10000,M=100000;实测值:①1.5×105,②7.7×104,③1.6×105,④2.9×108,⑤1.1×106)。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上述生产经营者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责令其召回问题食品。经排查,菌落总数项目项目不符合要求,系生产加工过程辐照杀菌不规范导致。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椒隆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我局于202625日立案调查。于2026319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2058.2元;2、罚款50000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