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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607648R/2026-0007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行政监管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6-02-13 [ 发布日期 ] 2026-02-13
[ 索引号 ] 11500000MB1607648R/2026-0007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行政监管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6-02-13
[ 成文日期 ] 2026-02-13

重庆市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6年第17001号)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风险控制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重庆糯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五香香肠

2025年12月3日,本局执法人员到重庆市潼南区塘坝镇小仑村八社聚星雨食品厂区B区02的生产经营场所,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No:A25SZ05054),检验结论为:“经经抽样检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在其库房中一货架上摆放有散装的香肠,当事人陈述为抽检同批次五香香肠,经现场称重重量为8kg,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香肠实施了查封行政强制措施。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生产经营场所内未发现有脱氢乙酸钠盐添加剂存在。

二、经营者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

上述经营者收到《检验报告》后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发布召回通知,召回抽检不合格批次食品。未接到消费者相关信息反馈。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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