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智能机器人 | 无障碍 | 关怀版 | 手机版 网站支持IPV6 各区县局
各区县局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潼南区>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监督检查>食品药品>检查结果及后处置
[ 索引号 ] 11500000MB1607648R/2026-0004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行政监管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6-02-04 [ 发布日期 ] 2026-02-04
[ 索引号 ] 11500000MB1607648R/2026-0004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行政监管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6-02-04
[ 成文日期 ] 2026-02-04

重庆市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1家生产经营者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潼南区家乐万兴生活超市经营的龙眼(进货日期:2025115日),经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计量单位:g/kg;标准指标:≤0.05;实测值:0.201)。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上述经营者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责令其召回问题食品。经排查,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要求,系种植环节受污染导致。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潼南区家乐万兴生活超市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我局于20251201日立案调查。于20260128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因当事人行为表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