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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607648R/2025-0038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行政监管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5-12-25 [ 发布日期 ] 2025-12-25
[ 索引号 ] 11500000MB1607648R/2025-0038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行政监管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5-12-25
[ 成文日期 ] 2025-12-25

重庆市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2025年第 号)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2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风险控制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潼南区永新新村超市经营的龙眼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2025年12月10日,执法人员向潼南区永新新村超市送达2025年11月26日抽检批次的龙眼的《检验报告》(No:A25SR14820)、《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NO:AS5SR14820),并对其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内已无上述同批次产品。

(二)经营者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经营者收到上述《重庆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及《检验报告》后,立即采取召回措施,规范食品采购验收流程,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相关台账记录。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我局责令当事人对问题项目造成的原因进行查找和整改。

二、潼南区家乐万兴生活超市经营的龙眼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2025年11月28日,执法人员向潼南区家乐万兴生活超市送达2025年11月5日抽检批次的龙眼的《检验报告》(No:A25SG34039)、《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No:A25SG34039),并对其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内已无上述同批次产品。

(二)经营者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经营者收到上述《重庆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及《检验报告》后,立即采取召回措施,规范食品采购验收流程,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相关台账记录。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我局责令当事人对不合格项目造成的原因进行查找和整改。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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