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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607648R/2025-0036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行政监管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5-11-25 [ 发布日期 ] 2025-11-25
[ 索引号 ] 11500000MB1607648R/2025-0036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行政监管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5-11-25
[ 成文日期 ] 2025-11-25

重庆市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5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2家生产经营者5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重庆康优润百货有限公司经营的龙眼(进货日期:820日)、鲈鱼(进货日期:821日)、钳鱼(进货日期:821日)、芹菜(进货日期:820日)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抽样检验,芹菜的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鲈鱼的磺胺类(总量)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钳鱼的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龙眼的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重庆仪润贸易有限公司经营的龙眼(采购时间:2025820日),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上述经营者排查不合格原因。经排查,重庆康优润百货有限公司经营的芹菜,镉项目不合格,系种植地土壤镉元素过高导致;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合格,系上游供应商在龙眼采摘后进行熏蒸或二氧化硫处理的方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规定导致;鲈鱼,磺胺类(总量)项目不合格,系养殖户使用兽药超标导致;钳鱼,恩诺沙星项目不合格,系养殖户使用兽药超标导致。重庆仪润贸易有限公司经营的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合格,系上游供应商在龙眼采摘后进行熏蒸或二氧化硫处理的方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规定导致。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康优润百货有限公司经营兽药残留含量、污染物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及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我局于2025924日立案调查。于20251121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因当事人行为表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重庆仪润贸易有限公司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我局于2025922日予以立案调查。于20251121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因当事人行为表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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