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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607648R/2025-0031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行政监管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5-10-10 [ 发布日期 ] 2025-10-10
[ 索引号 ] 11500000MB1607648R/2025-0031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行政监管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5-10-10
[ 成文日期 ] 2025-10-10

重庆市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2025年第14003号)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风险控制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潼南区朱氏副食经营部经营的粉丝(购进日期:2025712日)经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验,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并出具《检验报告》(NoA25SH07875)。2025818日,我局执法人员将上述《检验报告》及《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A25SH07875)送达潼南区朱氏副食经营部,并对该批次食品经营销售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内已无上述同批次食品。

二、经营者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经核查,经营者共购入上述批次粉丝3kg,且已对外销售完毕,我局已责令经营者立即开展召回不合格食品工作。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我局责令当事人对不合格项目造成的原因进行查找和整改。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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