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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607648R/2025-0031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行政监管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5-09-30 [ 发布日期 ] 2025-09-30
[ 索引号 ] 11500000MB1607648R/2025-0031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行政监管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5-09-30
[ 成文日期 ] 2025-09-30

重庆市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3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13016号)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3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风险控制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

2025年7月16日,执法人员向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潼南区巴渝大道分公司送达2025年6月10日抽检批次甘薯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A25SH05763)和《检验报告》(№:A25SH05763),并对其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

2025年7月24日,执法人员向个体工商户舒应军送达2025年6月19日抽检批次香蕉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A25SH05619)和《检验报告》(№:A25SH05619),并对其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

2025年7月16日,执法人员向潼南区陈伯伦超市送达2025年6月13日抽检批次甘薯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A25SH06061)和《检验报告》(№:A25SH06061),并对其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

二、经营者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

经营者收到上述《重庆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及《检验报告》后立即对食用农产品经营各个环节开展自查自纠,查找不合格原因并进行整改,及时采取召回措施,规范食品采购验收流程,严格筛选供应商,进一步健全食用农产品相关台账记录,加强员工相关法律法规学习。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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