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监督检查 >食品药品 >检查结果及后处置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07648R/2024-00323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监管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4-12-30 | [ 发布日期 ] | 2024-12-30 |
重庆市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或县)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风险控制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重庆帝安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川味腊肉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重庆帝安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川味腊肉(生产商:重庆帝安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规格:500g/袋,生产日期:2024年7月15日),经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检验结论:诱惑红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并出具了《检验报告》(No: A24SZ04134)。2024年9月23日,我局执法人员将上述《检验报告》(No: A24SZ04134)送达重庆帝安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并对该批次食品生产销售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生产场所存有27袋上述同批次产品。执法人员现场制发了《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渝潼南市监强字﹝2024﹞12075号),对上述27袋同批次产品进行了扣押。
(二)生产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经核查,当事人共生产上述川味腊肉产品31袋,抽检4袋,库存27袋,该批次产品未对外销售。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我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对不合格项目造成的原因进行查找和整改。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