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监督检查 >食品药品 >检查结果及后处置

[ 索引号 ] 11500000MB1607648R/2024-0025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行政监管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4-10-18 [ 发布日期 ] 2024-10-18

重庆市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或县)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风险控制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重庆仪润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陇上椒精品辣椒面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2024年8月28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重庆仪润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陇上椒精品辣椒面(生产商:甘肃陇上椒农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规格:500 克/袋,生产日期:2024-04-03 , 保质期:12个月),进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抽检,经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检验,于2024年9月20日出具检验报告《№: 2024-03SP081342F 》,检验结论为:问题项目: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我局于2024年9月25日将上述检验报告送达重庆仪润贸易有限公司。同时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还有34袋上述同批次产品待售。

(二)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2024年9月25日,当事人收到《检验报告》《№: 2024-03SP081342F 》后,一是立即依据《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三条和《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启动了不合格召回公告,在销售场所醒目位置进行了张贴;二是立即将还剩余的34袋同批次产品进行了下架处理,并要求退回了生产企业;三是严格履行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我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对不合格项目造成的原因进行查找和整改。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