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监督检查 >食品药品 >检查结果及后处置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07648R/2024-00234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监管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4-09-30 | [ 发布日期 ] | 2024-09-30 |
重庆市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风险控制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潼南区柚佳生活超市销售的精制红薯粉丝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潼南区柚佳生活超市销售的精制红薯粉丝,经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进行食品安全风险检测检验,问题项目:木薯源性成分,红薯源性成分。并出具了《检验报告》(No:2024-03SP080274F)。2024年9月11日,我局执法人员将上述《检验报告》(No:2024-03SP080274F)送达潼南区柚佳生活超市。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2024年9月11日,我局执法人员对潼南区柚佳生活超市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有上述同批次产品14包,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销售,并下架上述产品,当事人收到《检验报告》(№: 2024-03SP060760F)后,立即依据《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三条和《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启动了不合格召回公告, 于2024年9月11日发出召回公告。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我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对不合格项目造成的原因进行查找和整改。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