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监督检查 >食品药品 >检查结果及后处置

[ 索引号 ] 11500000MB1607648R/2024-0021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行政监管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4-08-30 [ 发布日期 ] 2024-08-30

重庆市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2024年第14003号)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风险控制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

2024611日,执法人员向潼南区柏梓渝家百顺生活超市中心送达202457日抽检批次的大葱(购进日期:202457日)的《检验报告》(No:E24SZ02041)及《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E24SZ02041),并对其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

二、经营者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

经营者收到上述《检验报告》及《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后立即对农产品的采购开展自查自纠,并将此事反馈,查找不合格原因并进行整改,严格筛选供货商,落实进货查验义务。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