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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07648R/2024-00210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监管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4-08-27 | [ 发布日期 ] | 2024-08-27 |
重庆市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2批次不合格餐饮具风险控制情况 的通告 (2024年第13011号)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2批次餐饮具不合格。现将风险控制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
2024年6月14日,执法人员向潼南区段幺妹烤鱼店送达2024年5月13日抽检批次的复用餐饮具(日期:2024-05-09日)的《检验报告》(No:A24SZ02222)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No:A24SZ02222)。并对其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
2024年6月14日,执法人员向潼南区沸腾久香烤鱼店送达2024年5月13日抽检批次的复用餐饮具(碗)(日期:2024-05-11)的《检验报告》(A24SZ02221)及《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A24SZ02221)。并对其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
二、经营者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经营者收到上述《检验报告》及《重庆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后立即对原材料购进、制作加工各个环节开展自查自纠,查找不合格原因并进行整改,严格筛选供应商,严格把关采购验收操作规范,及时索证索票,落实进货查验。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