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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607648R/2024-0018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行政监管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4-07-31 [ 发布日期 ] 2024-07-31
[ 索引号 ] 11500000MB1607648R/2024-0018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行政监管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4-07-31
[ 成文日期 ] 2024-07-31

重庆市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25001号)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1经营企业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潼南区柚佳生活超市经的红薯,其中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抽检结论为不合格。购进日期:202447日。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上述经营者排查不合格原因。经排查,202446日,当事人从DC农业”(营业执照名称:深圳点筹农业供应链有限公司)处以79.9/件的价格购进1件红薯(30kg/件),当事人在经营过程中店内建立食用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查验并保存供货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该批次红薯的检测报告,并索取了进货凭证,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并积极开展召回工作。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515日对潼南区柚佳生活超市经营1批次红薯抽检不合格的情况立案调查,并于2024717日作出行政处理(渝潼南市监不处字〔202448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并对其开展约谈教育,强化当事人食品安全意识经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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