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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607648R/2024-0017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行政监管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4-07-19 [ 发布日期 ] 2024-07-19

重庆市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或县)2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风险控制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重庆川情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黑芝麻油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九龙坡区优鲜优汇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渝龙禾”黑芝麻油(生产商:重庆川情食品有限公司,委托生产企业名称:重庆味燊食品有限公司,规格:460ml/瓶,生产日期2024-03-12),经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问题项目:3--1,2-丙二醇脂肪酸酯(以 3-MCPD ),缩水甘油酯(以缩水甘油计)。并出具了《检验报告》(№: 2024-03SP060760F)。202472日,我局执法人员将上述《检验报告》(№: 2024-03SP060760F)送达重庆川情食品有限公司,并对该批次食品生产销售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生产场所已无上述同批次产品。

(二)生产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202472日,当事人收到《检验报告》(№: 2024-03SP060760F)后,立即依据《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三条和《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启动了不合格召回公告,及时向下级销售发出了通知及公告内容。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我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对不合格项目造成的原因进行查找和整改。

二、重庆欣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珍珠菌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南明区醉黔香餐饮食府使用的“兰岭”珍珠菌(生产商:重庆欣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生产日期:2024-05-14,规格:2250/瓶),经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 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并出具了《检验报告》(№:【黔】质检第 J20240112746号)。2024715日,我局执法人员将上述《检验报告》(№:【黔】质检第 J20240112746号)送达重庆欣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并对该批次食品生产销售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生产场所已无上述同批次产品。

(二)生产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2024715日,当事人收到上述《检验报告》(№:【黔】质检第 J20240112746号)后,立即依据《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三条和《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启动了不合格食品召回公告,并及时向下级销售商发出了通知及公告内容。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我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对不合格项目造成的原因进行查找和整改。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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