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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607648R/2024-0002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行政监管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4-02-04 [ 发布日期 ] 2024-02-04

重庆市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相关产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2批次食品相关产品不合格。现将风险控制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重庆市潼南区一帆风顺三活鱼庄使用的碗(复用餐饮具)

1、抽检基本情况:重庆市潼南区一帆风顺三活鱼庄2023年12月12日由自己清洗消毒合格的待用碗(复用餐饮具)经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抽样检验,并于2023年12月19日出具了《检验报告》(№: 2023-03BP120199 ):经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 GB 14934-2016《食 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重庆市潼南区一帆风顺三活鱼庄工作人员在清洗待用碗时不够彻底,已要求负责清洗待用碗的工作人员清洗时多清洗几次。

3、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重庆市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12月22日对重庆市潼南区一帆风顺三活鱼庄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餐具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于当日是作出行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渝潼南市监当罚〔2023〕12119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其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警告。

二、潼南区顶香味餐饮店使用的碗(复用餐饮具)

1、抽检基本情况:潼南区顶香味餐饮店2023年12月07日由自己清洗消毒合格的待用碗(复用餐饮具)经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抽样检验,并于2023年12月23日出具了《检验报告》(№: A23SZ07072):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 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潼南区顶香味餐饮店对待用碗用消毒柜消杀时间不足,已要求其增加消毒时间。

3、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重庆市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12月26日对潼南区顶香味餐饮店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于当日作出行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渝潼南市监当罚〔2023〕130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其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警告。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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