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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607648R/2024-0001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行政监管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4-01-30 [ 发布日期 ] 2024-01-30

重庆市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1. 抽检基本情况:2023年10月24日重庆市潼南区柏梓世纪欣超市销售的儿媳妇五香翅尖(规格:400g/袋,生产商:重庆茂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3年8月21日,保质期:9个月)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 272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 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重庆市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经营者排查不合格原因,经营者承诺在今后的经营中更加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
  3. 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重庆市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11月21日对重庆市潼南区柏梓世纪欣超市经营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鉴于当事人购进涉案食品时,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不知道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第三款,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渝潼南市监不罚〔2024〕6号),并对当事人教育如下:当事人经营食品时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货时严格查验生厂商供货商许可营业资质,保障经营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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