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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607648R/2024-0001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行政监管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4-01-24 [ 发布日期 ] 2024-01-24

重庆市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3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3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风险控制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潼南区春友吖嘀食品店经营的香辣翅尖(辐照食品)

1、抽检基本情况:潼南区春友吖嘀食品店经营的香辣翅尖(辐照食品)(标称生产企业:重庆泽谷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规格:320g/袋,生产日期:2023-09-20),2023年9月28日经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监督抽检,并于2023年10月27日出具检查报告《№: 2023-03BP100022G 》: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 GB 272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要求, 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被抽检香辣翅尖(辐照食品)为生产者在生产时未对温度和湿度把控严格,导致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经营者已更换供货商,稳定供货渠道,并完善供应商台账,完善并执行索证索票制度。

3、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重庆市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11月3日对潼南区春友吖嘀食品店涉嫌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于2024年1月16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渝潼南市监处罚〔2024〕16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二款之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没收涉案的3袋拳喜香辣翅尖(辐照食品)。

二、潼南区鱼蛙相恋餐厅外滩店经营使用的牛蛙

1、抽检基本情况:潼南区鱼蛙相恋餐厅外滩店经营的牛蛙(购进日期:2023-10-17 ,抽样基数:6kg),2023年10月17日经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监督抽检,并于2023年11月08日出具检查报告《№: 2023-03CP100832 》:经抽样检验,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 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 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被抽检牛蛙为生产者在喂养时未控制好兽药使用量,导致兽药含量超标。经营者已更换供应商,稳定供货渠道,并完善供应商台账,完善并执行索证索票制度。    

3、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重庆市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11月28日对潼南区鱼蛙相恋餐厅外滩店涉嫌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于2024年1月22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渝潼南市监处罚〔2024〕14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责令其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928.3元;2.罚款1500元。罚没款共计2428.3元。

三、潼南区时代十七门老火锅店经营使用的姜

1、抽检基本情况:潼南区时代十七门老火锅店经营使用的姜(购进日期:2023-10-17 ,抽样基数:6kg),2023年10月17日经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监督抽检,并于2023年11月13日出具检查报告《№: 2023-03CP100841 》:经抽样检验,铅(以 Pb 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 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被抽检的姜,是因为种植者土壤环境原因造成的铅含量超标。经营者已更换供应商,稳定供货渠道,并完善供应商台账,完善并执行索证索票制度。

3、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重庆市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11月18日对潼南区时代十七门老火锅店涉嫌采购或者使用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以及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于2024年1月22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渝潼南市监不罚〔2024〕17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对当事人进行教育,内容如下:督促当事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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