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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重庆市铜梁区知识产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1-06-11

一、《制度》出台背景

202132《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立重庆市知识产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渝府〔202112号)批准建立了重庆市知识产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为深入贯彻实施创新发展和知识产权战略,大力扶持和培育自主知识产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激励创新,营造良好创新生态,不断增强全区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根据国家和市级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重庆市铜梁区知识产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二、《制度》制定过程

(一)文件起草。区市场监管局认真对照市级工作和考核文件要求,请示了市局相关处室,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起草了联席会议制度

(二)征求意见2021324日至326日,在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制发了《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求建立铜梁区知识产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的函》,分别向区委宣传部、区发展改革委、区教委、区科学技术局、区经济信息委、区公安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委农业农村工委、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林业局、区大数据发展委、区招商投资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工商联、区国资中心征求意见。部门和单位均无意见反馈

三、《联席会议制度》主要内容

《联席会议制度》共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主要职责。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区政府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拟定推进我区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措施,统筹指导全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协调解决全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等。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立重庆市知识产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渝府发〔202112 号)等文件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会议制度。

第二部分是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由区委宣传部、区发展改革委、区教委、区科学技术局、区经济信息委、区公安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委农业农村工委、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林业局、区大数据发展委、区招商投资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工商联、区国资中心等部门和单位组成。

第三部分是工作规则。主要有:联席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原则上每年至少召开1次全体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收集联席会议议题,经召集人同意后,提请联席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召开前,可视情况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联席会议议题和提交联席会议议定事项;重大事项按规定报区委、区政府审定。

第四部分是工作要求。一是区市场监管局要牵头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二是各成员单位要互通信息、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统筹协调作用。三是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安排专人,及时收集整理有关工作信息,按季度向区政府报送工作进展,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落实情况。


政策原文:

铜梁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立重庆市铜梁区知识产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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