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06602U/2024-00128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人大建议办理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4-06-17 | [ 发布日期 ] | 2024-06-17 |
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325号建议的复函
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325号建议的复函
尊敬的吴克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2024年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宣传培训的建议》(第325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实施好修订后的《公司法》,对企业经营和市场运行影响深远,意义重大。区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将新《公司法》宣传培训作为2024年普法重点,坚持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并重,积极营造有利于新《公司法》施行的良好社会氛围,取得一定实效。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工作统筹。建立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局领导具体负责,注册许可科、企业监管科双牵头,相关业务科室、市场监管所分工协作的新《公司法》宣传培训工作机制。印发《关于学习宣传新〈公司法〉的通知》,明确工作任务、重点举措、责任单位及完成时限,多层次组织学习培训,提升工作能力水平。截至目前,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新《公司法》2次,组织开展注册许可、企业监管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2次,相关科所专题学习16场次,为实施好新《公司法》,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夯实基础。
(二)强化普法宣传。组织精干力量围绕注册资本制度、公司登记制度等公众关注热点,编制《从公司登记的视角学习新〈公司法〉》课件,组织开展集中宣讲2场次,参与企业200余户次,有效增强企业理解认知。利用“铜梁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转发新《公司法》关于企业信息公示新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公开征求《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的规定(征求意见稿)的公告》等文章,扩大普法覆盖面。深入推进“五个一百创万新”行动,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和政策解读。
(三)强化合规指引。强化新《公司法》施行前公司出资期限超长、出资数额异常等情形审查,通过政策解读,行政指导,引导5户新设公司合理确定认缴出资期限,督促指导2户存量公司撤回明显有悖客观真实原则的增资申请。加大股东权利义务、增资减资程序和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及其过渡期在登记实务中的宣传解读,依法依规依程序规范办理存量公司注册资本变更、股权转让和注销登记。主动服务,指导1户企业运用新《公司法》股东失权制度妥善解决股东出资争议。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推进普法宣传。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利用传统手段与新媒体普法相结合、集中宣讲与常态化解读相结合等方式持续开展新《公司法》及配套制度宣讲。引导社会正面认知公司注册资本制度等各项新规定,推动投资者按照新《公司法》的要求,依法依规理性出资,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
(二)持续强化合规指引。将普法宣传融入日常,严格落实新《公司法》和国务院相关规定,合理引导存量公司按期调整出资期限、出资数额,依法督促公司诚信履行出资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公示企业信息,实现公司商事活动更加有序,市场经济秩序更加健康。
此复函已经区政府副区长罗昌西审定,由区市场监管局局长冉茂波签发。对此答复函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评价反馈区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3日
(联系人:陆鹏;联系电话:13996456456;邮政编码:402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