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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606602U/2023-0013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3-06-08 [ 发布日期 ] 2023-06-08

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67号建议的复函


熊彧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力度整治市场中使用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建议》(第67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函复如下:

塑料在生产生活中应用广泛,是重要的基础材料。不规范生产、使用塑料制品和回收处置塑料废弃物,会造成能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铜梁区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对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切实履行市场监管领域生态环境保护的职能职责,现就我局塑料制品监管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区塑料制品生产销售监管情况

一是开展塑料制品专项治理。按照《2021年塑料污染治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渝市监办发〔2021139号)要求,区市场监管局持续开展塑料制品专项治理行动,印发专项整治文件,加大对辖区内塑料制品生产企业、销售单位的日常监管和监督检查,督促指导企业严格执行国家塑料制品禁限目录。加强对城乡结合部、批发市场、经销门店以及走村串户“游商”、电商平台等重点领域塑料制品的监督抽查。经排查,铜梁区内无农膜生产企业,有2家塑料购物袋生产企业。

    二是强化塑料制品质量监管。区市场监管局不断强化塑料制品质量监管,加强对辖区塑料制品批发、销售单位的监督检查,禁止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依法查处销售厚点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和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等违法行为。2022年至今,监督抽查塑料包装制品21批次,对1批次不合格塑料购物袋已立案查处,其余产品均检验合格。

二、关于职责分工

对您在《关于加大力度整治市场中使用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建议》中所提到的“农贸市场、街边小商贩等地方还能看到小商贩用不可降解的塑料袋装物品,在玄天湖、安居古镇等旅游景区看到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餐具。”按照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印发的《重庆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意见》(渝发改资环〔20201446号)有关任务分工:1.“各区县城市建成区、景区景点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到2025年,各区县城市建成区内餐饮外卖领域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消耗强度下降30%,由市商务委、市文化旅游委等部门和区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2.“到2020年底,全市范围内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各区县城市建成区、景区景点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到2025年,各区县城市建成区内餐饮外卖领域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消耗强度下降30%。由市商务委、市文化旅游委等部门和区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对应市级分工责任和部门职能职责,就农贸市场、景区景点餐饮服务中使用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问题,应由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等履行监管职责,推进相关领域塑料污染治理。

三、下步工作

按照《重庆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意见》(渝发改资环〔20201446号)要求,结合部门任务分工和职能职责,做好几下几点:

一是严格禁、限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供销合作社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做好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禁止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全面禁止废塑料进口;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禁止销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

二是严格落实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等部门加强有关工作,禁止城市建成区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规范和限制集贸市场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三是推广应用替代产品。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商务委、区农业农村委、区市场监管局、区供销合作社等积极探索推广应用替代产品。在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推广使用环保布袋、纸袋等非塑制品和可降解购物袋,鼓励设置自助式、智慧化投放装置,方便群众生活。推广使用生鲜产品可降解包装膜(袋)。在餐饮外卖领域推广使用符合性能和食品安全要求的秸秆覆膜餐盒等生物基产品、可降解塑料袋等替代产品。在重点覆膜区域,结合农艺措施推广可降解地膜。加大对替代产品的宣传,提高企业、公众对塑料污染危害性的认识水平,调动其参与生产和使用替代产品的积极性。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530

(联系人:雷刚;联系电话:02345672928;邮政编码:402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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