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06602U/2025-00054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5-03-21 | [ 发布日期 ] | 2025-03-21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06602U/2025-00054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发布日期 ] | 2025-03-21 |
[ 成文日期 ] | 2025-03-21 |
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
渝铜梁市监罚催〔2024〕577号
陈文德:
本局于2024年8月13日对你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渝铜梁市监处罚〔2024〕577号)。你在法定期限内对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下列义务没有履行:
1.没收违法所得50450.35元;
2.罚款3000元;
3.加处罚款:3000元×3%×188=16920元,应缴金额30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局现催告你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照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方式依法履行上述义务。
收到本催告书后,你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上述义务的,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人:徐安 联系电话: 023-45676801
联系地址:重庆市铜梁区巴川街道迎宾支路30号
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