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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606602U/2024-0000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4-01-04 [ 发布日期 ] 2024-01-04
[ 索引号 ] 11500000MB1606602U/2024-0000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4-01-04
[ 成文日期 ] 2024-01-04

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向社会公开收集“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和征求相关意见建议的公告


根据《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市监办发〔2023〕204号)和《中共重庆市铜梁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关于开展全区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以及《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区市场监管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收集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以下九方面突出问题,并征求相关意见建议。

一、运动式执法问题。主要表现:开展常态执法时紧时松,执行法律法规规章打折扣,以专项检查代替日常监管,不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随意检查、多头检查、多层检查、重复检查等问题。

二、“一刀切”执法问题。主要表现:行政执法缺位,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执法职责,不执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对本地本行业所有经营者普遍采取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关闭措施等滥用行政裁量权现象的问题。

三、简单粗暴执法问题。主要表现:受理群众投诉举报不及时、不规范;调查取证不实、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准确;现场执法语言行为简单、过激、粗暴,对待群众态度蛮横、趾高气扬、冷硬横推、敷衍塞责等问题。

四、野蛮执法问题。主要表现:在执法活动中违反法定权限,不遵守法定程序,不听辩解、不问缘由等问题。

五、过度执法问题。主要表现:滥用行政强制措施,超权限、超范围、超额度、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涉案企业财产;重处罚、轻监管,以罚代管代改、罚而不管不改;对偶发、首发、轻微违法行为,未综合运用约谈、警告、限期改正等措施;对普遍性、重复性、长期性违法行为,只注重行政处罚,不注重监管制度建设,未从源头进行防控等问题。

六、机械执法问题。主要表现:片面理解上级部署,理解政策不透彻,执行政策简单化;不具体分析违法行为的情节轻重一律顶格处罚等问题。

七、逐利执法问题。主要表现:行政执法活动中违反规定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将行政罚没收入与本单位业务经费、福利待遇挂钩;指定购买商品服务、接受有偿服务;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等问题。

八、执法不作为问题。主要表现:不依法履行执法职责,发现问题不处理、应当检查不检查、应当立案不立案、应当督促整改不督促等问题。

九、其他问题。主要表现:吃拿卡要,收受或索取财物,隐匿、截留、挪用、私分罚没财物;向相关人员通风报信、泄露案情,甚至充当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保护伞;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好处”案等以权谋私、权力寻租的问题;法制审核机构及人员配备不符合标准,执法音像记录不全,应记录未记录,或者应当作为证据使用的音像资料未随卷保存等违反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问题。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映问题及提出意见建议:

一、通过电话: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组,023-45672818。

二、通过信函:邮寄,重庆市铜梁区巴川街道营盘路48号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组收(邮编:402560)。来信请于信封上注明“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字样。

问题反映及意见建议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及信息严格保密。

    特此公告。

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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