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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606602U/2023-0033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行政执法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3-12-28 [ 发布日期 ] 2023-12-28
[ 索引号 ] 11500000MB1606602U/2023-0033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行政执法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3-12-28
[ 成文日期 ] 2023-12-28

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刘小娟

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

渝铜梁市监罚送告〔202371

刘小娟:

本局于2023年11月21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渝铜梁市监听告字〔2023〕784号),因你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渝铜梁市监听告字〔2023〕784号),

内容是: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涉嫌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一案,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

2023年9月27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你(单位)位于重庆市铜梁区巴川街道学府大道304号(铜梁A6-6)珍美味美食城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发现一操作台标有“金汤热卤拌饭  老干妈特色炒饭”等字样的招牌、价格公示牌,其操作区域有收钱吧二维码和操作设备等;你(单位)现场不能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同年10月10日,经本局负责人批准,以你(单位)涉嫌违反《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证无照经营。”之规定立案调查,并指定李铭、秦磊等同志调查处理。本案在调查过程中未采取强制措施。

经查,你(单位)于2023年8月底开始,在未依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手续并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在重庆市铜梁区巴川街道学府大道304号(铜梁A6-6)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主要经营卤肉饭、炒饭等食品。截止到案发当日 ,当事人营业收入721元,因此本案货值金额以及违法所得为721元。      

你(单位)无证无照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行为,涉嫌违反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证无照经营。”规定,构成了无证无照从事食经营的违法行为。应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七条“经营者未依法取得许可且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者未依法取得许可从事经营活动的,由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的部门予以查处;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予以查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的规定处罚。

鉴于本案中,你(单位)涉案财物货值金额少,符合《重庆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三)涉案财物或者违法所得较少的;”之规定,拟减轻处罚。

因你(单位)经营场所设施设备、工具等除用作经营外,同时作为其家人用餐的设施、工具,因此拟不没收其设施、工具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和《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七条、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建议责令你(单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拟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721元;2、处罚款25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局领取《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李铭、秦磊       联系电话:45690628                 

联系地址:重庆市铜梁区巴川街道办事处营盘街48号


 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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