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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606602U/2023-0028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3-10-31 [ 发布日期 ] 2023-10-31
[ 索引号 ] 11500000MB1606602U/2023-0028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3-10-31
[ 成文日期 ] 2023-10-31

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清单

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清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责任科室

主要公开渠道

1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办公室

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办公室

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

履职依据—法律

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法制科

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4

履职依据—行政法规

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法制科

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5

履职依据—地方性法规

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法制科

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6

履职依据—国家部委规章

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法制科

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7

履职依据—市政府规章

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法制科

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8

履职依据—行政规范性文件

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办公室、法制科

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9

机关简介—部门领导

部门领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办公室

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0

机关简介—机构设置

机构设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办公室

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1

机关简介—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办公室

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2

机关简介—办公地点

办公地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办公室

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3

机关简介—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办公室

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4

行政许可—行政许可依据

行政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注册许可科

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5

行政许可—行政许可结果

行政许可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7个工作日内一更

注册许可科

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6

行政强制—办理结果

行政强制办理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典型案件作出处罚决定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更新

执法支队

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7

行政处罚—办理结果

行政处罚办理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典型案件作出处罚决定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更新

执法支队

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8

预算/决算—预算公开

财政预算相关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财务科

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9

预算/决算—决算公开

财政决算相关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财务科

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

收费项目—收费项目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财务科

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1

政府采购—采购目录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财务科

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2

政府采购—实施情况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实施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财务科

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3

应急预案

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食品一二三科、药品一二科、特监科、质量科、办公室等

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4

监督检查—食品药品—检查依据

食品药品监督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食品一二三科、药品一二科

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5

监督检查—食品药品—检查结果

食品药品监督检查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食品一二三科、药品一二科

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6

监督检查—产品质量—检查依据

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质量科

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7

监督检查—产品质量—检查结果

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质量科、执法支队

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8

招考录用

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事项等事项及录用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人事科

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9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九条

一年一更

办公室

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0

依申请公开

依申请公开申请渠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七条至四十五条

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办公室、相关科室

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1

政策文件

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各科室

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2

政策解读

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各科室

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3

建议提案办理

建议提案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办公室、相关科室

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4

权责清单

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行政权力事项清单、“跨省通办”事项清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法制科

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5

公示公告

公示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各科室

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6

食品药品专栏—行政审批—服务指南

食品药品行政审批服务清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注册许可科

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7

食品药品专栏—行政审批—食品许可信息

食品许可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7个工作日内一更

注册许可科

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8

食品药品专栏—行政审批—药品许可信息

药品许可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7个工作日内一更

注册许可科

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9

食品药品专栏—监督检查—检查依据

食品药品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综合科、食品一二三科、药品一二科

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40

食品药品专栏—监督检查—检查结果及后处置

食品药品检查结果及后处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综合科、食品一二三科、药品一二科

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41

食品药品专栏—行政处罚—行政处罚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典型案件作出处罚决定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更新

综合科、食品一二三科、药品一二科、执法支队

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42

食品药品专栏—公共服务—食品安全消防提示警示

食品安全消防提示警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综合科、食品一二三科、药品一二科

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43

食品药品专栏—公共服务—食品安全应急处置

食品安全应急处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综合科、食品一二三科、药品一二科

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44

食品药品专栏—公共服务—食品药品投诉举报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综合科、食品一二三科、药品一二科、消保科

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45

食品药品专栏—公共服务—食品用药安全宣传活动

食品用药安全宣传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综合科、食品一二三科、药品一二科

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46

反不正当竞争

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相关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价监科

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47

图片新闻

图片新闻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14天内一更

宣教科

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48

部门动态

部门动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14天内一更

宣教科

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豁免公开清单

序号

豁免公开情形

豁免公开性质

认定理由

豁免公开依据

1

国家秘密

不予公开

依法启动定密程序,不再标注公开属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

2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不予公开

说明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名称及具体条目。如《**法》第*条规定“***不得对外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

3

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不予公开

提供信访部门出具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函。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

4

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

不得公开

围绕“公开后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进行合理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五条

5

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

可以不予公开

具体说明属于“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的哪一类及认定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六条

6

过程性信息

可以不予公开

具体说明属于“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的哪一类及认定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六条

7

行政执法案卷信息

可以不予公开

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可以不予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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