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06602U/2023-00003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3-01-03 | [ 发布日期 ] | 2023-01-03 |
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铜梁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正式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评选表彰重庆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渝人社〔2022〕432号)以及《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庆市铜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推荐评选表彰重庆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要求,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庆市铜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评选推荐工作,通过自下而上、层层把关、逐级推荐、征求意见、集体研究等程序严格甄选,并报区委、区政府审定同意,确定了铜梁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对象建议名单。现将推荐对象公示如下:
一、铜梁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对象
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铜梁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对象
余明霞、刘书海
三、公示期限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2年1月4日—10日。
四、受理机关及电话
受理机关: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受理电话:023-45878229
受理邮箱:tlqsab@126.com
受理地址:重庆市铜梁区巴川街道办事处营盘街40号(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602室)
五、公示要求
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信函、电子邮件、电话、来访等方式向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