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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730128J/2026-0021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沙坪坝区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日期 ] 2026-05-25 [ 发布日期 ] 2026-05-25
[ 索引号 ] 11500000MB1730128J/2026-0021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沙坪坝区市场监管局
[ 发布日期 ] 2026-05-25
[ 成文日期 ] 2026-05-25

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区政协十五届第五次会议第008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复函

童峰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建立健全沙坪坝区农产品检测公示制度的提案》(第008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相关情况

(一)集中交易市场基本情况

目前,我区共有集中交易市场28个,其中农贸市场27个、农批市场1个,覆盖全区各街道(乡镇),切实保障群众日常农产品采购需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我们始终督促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通过严格查验入场食用农产品进货凭证、产品质量合格凭证,与入场销售者签订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常态化开展快检筛查等多种方式,从源头防范农产品安全风险,规范市场经营行为。

近年来,受线上配送兴起、宏观经济环境影响及消费者消费习惯转变等多重因素叠加,我区部分农贸市场(如沙北街农贸市场、红槽房农贸市场)出现经营萧条、客流量下降的情况。同时,快检工作的规范开展对场地条件、专业设施设备、操作人员专业素质均有明确要求,且现行法律法规对零售类农贸市场建设快检室无强制性规定,综合上述因素,导致我区农贸市场快检工作未能实现全覆盖。

值得说明的是,我区唯一一家农批市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建成标准化快检室,配备专业快检设备和专职检测人员,常态化开展入场农产品快检工作。同时,在区市场监管局的指导和支持下,该农批市场建立了智慧化溯源系统,实现快检数据实时公示,同步完善农产品溯源链条,真正做到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从源头筑牢农产品安全防线,切实落实农批市场主体责任。

(二)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监督抽检任务。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每年年初均会统一印发食品监督抽检方案,我区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聚焦群众关注度高、风险隐患突出的食用农产品品类,扎实开展监督抽检工作。2025年,我区共计完成食用农产品抽检2101批次,其中国抽123批次、市抽869批次、区抽1109批次,抽检合格率达95.4%。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第一时间启动后处置工作,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涉事经营主体依法立案调查,并同步开展溯源追查,明确不合格产品来源,移交案件线索。不合格产品处置完毕、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后,相关处置信息均按要求在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切实实现监督抽检“检测-公示-溯源”闭环管理。

2026年,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食品监督抽检方案,计划对食用农产品国抽133批次、食用农产品抽检741批次、市级转移(柔性任务)400批次。

二是常态化推进快检筛查工作。2025年,根据本区域食品、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实际,结合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重庆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品种项目表和重庆市食用农产品抽检品种项目表,以食用农产品中的畜禽肉及副产品、水产品、鲜蛋、蔬菜、水果类为重点品种,有针对性地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农贸市场入场经营者、食品摊贩、商场超市、专卖店等各类主体实施快速检测300批次,异常发现率5.4%;结合肉制品专项整治开展快速检测133批次,发现毛肚中添加甲醛3起,有的放矢开展监督抽检,移交公安机关查办。

2026年计划结合专项整治和高风险产品开展快检860批次。4月中旬,对辖区农批市场49个入场销售者的产品开展全覆盖快检,每一批次样品抽检项目包含2项禁止检出的孔雀石绿、地西泮,以及2项兽药是否残留超标,根据快检异常情况开展监督抽检2批次,均判定合格。

三是积极推进承诺达标合格证公示。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我局积极鼓励销售者在销售场所明显位置展示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引导经营主体主动公示产品合格信息。目前,我区部分大型超市内销售的有包装食用农产品,已实现扫码查询承诺达标合格证,但在农贸市场这一零售场景中,由于经营主体分散、产品流转快、公示载体不足等原因,承诺达标合格证展示工作尚未普及。

二、当前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

结合您的提案建议,对照我区工作实际,当前我区食用农产品检测公示及监管工作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1. 快检工作存在局限性。快检结果仅作为安全风险初步筛查依据,不具有法定效力,无法作为执法办案、溯源追查的法定依据,部分快检不合格产品经后续监督抽检复核后可能判定为合格,需通过跟踪抽检才能准确判定产品质量,导致快检环节暂无法实现“检测-公示-溯源”闭环。

2. 农贸市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农贸市场开办方思想认识不足,对快检工作的重要性重视不够,存在快检工作流于形式、走过场的情况,担心快检发现不合格产品影响市场经营和客流量,主动落实快检及公示责任的积极性不高。

3. 工作推进保障存在短板。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厅字【2019】13号)要求,食品安全相关工作涉及众多部门,高品质农贸市场的建设、快检设施设备的完善及公示载体的全覆盖,需要属地党委政府统筹推进,我局作为监管执法部门,主要负责监管执法工作,在资金统筹、项目推进等方面存在一定局限性,难以单独解决相关资金保障问题,制约了检测公示工作的全面推进。

4. 承诺达标合格证产地源头管理较为粗放。部分农业生产主体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认知不足、重视程度不够,合格证开具填报简单随意把关不严、流于形式;加之产地自检自控、生产台账记录不完善,合格证与实际生产、质量状况脱节,实际溯源管控和质量承诺价值大打折扣,未能真正发挥源头准出、溯源追责、质量背书的应有作用。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针对您的提案建议及当前工作存在的问题,我局将立足监管职责,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压实主体责任,强化源头管控。进一步加强对集中交易市场开办方、入场销售者的宣传培训和监督检查,明确其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市场开办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快检工作,杜绝快检工作流于形式;引导入场销售者主动展示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规范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行为,规范农产品经营秩序。

(二)加强快检筛查,完善闭环管理。结合辖区经营实际和专项整治工作开展食用农产品快检工作,提升快检筛查效能,及时发现和处置安全风险隐患;建立快检与监督抽检联动机制,对快检发现的可疑不合格产品,第一时间开展跟踪监督抽检,准确判定产品质量,对确认不合格的产品,严格落实后处置措施,完善“快检筛查-跟踪抽检-处置公示”的工作闭环。

(三)加强宣传引导,拓宽公示渠道。进一步加强不合格产品处置信息、快检结果、溯源信息的公示宣传工作,优化公示载体,丰富公示渠道,通过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多种方式,主动公开相关信息,提升群众知晓度;同时,引导群众主动关注农产品检测公示信息,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营造全民共治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协同联动,争取保障支持。配合区委区政府统筹推进高品质农贸市场建设和快检设施设备升级,提档升级,逐步完善检测公示载体配置,推动农产品检测公示工作提质增效。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下一步,我局将切实把您的提案建议融入日常监管工作,不断健全检测公示制度,补齐工作短板,提升监管效能,全力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如有其他意见建议,欢迎随时与我们沟通联系。

    

                          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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