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局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730128J/2026-00220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 沙坪坝区市场监管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5-29 | [ 发布日期 ] | 2026-05-29 |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730128J/2026-00220 |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 沙坪坝区市场监管局 |
| [ 发布日期 ] | 2026-05-29 |
| [ 成文日期 ] | 2026-05-29 |
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经营主体设立登记决定书(渝沙市监企撤〔2026〕013号)
被许可人:重庆卢塔商贸有限公司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500106320318042T
经营场所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天星桥都市花园中路108-20-9
法定代表人:孙永亮
申请人孙永亮向我局提出申请,称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本人身份信息被冒用办理了重庆卢塔商贸有限公司的设立登记,要求撤销此次设立登记,并提供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撤销登记申请表、承诺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防范和查处假冒企业登记违法行为规定》等规定,我局出具了受理通知书,履行了现场核查、立案调查、一案一审会商工作会、撤销行政许可陈述申辩及听证告知等相关执法程序。
经查,我局执法人员对重庆卢塔商贸有限公司登记的住所重庆市沙坪坝区天星桥都市花园中路108-20-9进行现场检查,检查中发现重庆卢塔商贸有限公司未在注册地经营,且该地址不存在。
调取了重庆卢塔商贸有限公司设立登记时全部材料,提取了举报人孙永亮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丢失申请补领身份证《证明信》复印件。经核查,孙永亮《居民身份证》于2014年3月30日因证件丢失补办了身份证,重庆卢塔商贸有限公司于2014年10月30日设立登记时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孙永亮《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有效期限“2007.05.18--2017.05.18”,该公司提交的孙永亮《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已失效。
我局于2025年11月18日至2026年1月1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重庆卢塔商贸有限公司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经营主体登记的相关信息进行公示,未收到异议。
本局通过公告送达方式向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送达《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行政许可陈述申辩及听证告知书》,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及听证要求。
综上所述,重庆卢塔商贸有限公司于2014年10月30日办理设立登记时存在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经营主体登记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申请人应当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本局决定撤销重庆卢塔商贸有限公司于2014年10月30日的设立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和《防范和查处假冒企业登记违法行为规定》第十五条规定,请于5个工作日内缴回2014年10月30日作出设立登记核发的营业执照。若拒不缴回,我局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该营业执照作废。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