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局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730128J/2026-00176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 沙坪坝区市场监管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4-30 | [ 发布日期 ] | 2026-04-30 |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730128J/2026-00176 |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 沙坪坝区市场监管局 |
| [ 发布日期 ] | 2026-04-30 |
| [ 成文日期 ] | 2026-04-30 |
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行政许可陈述申辩及听证告知公告
所有与重庆兆初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有利害关系的权利人: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关于重庆兆初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冒用他人身份取得设立登记一案,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五条、《防范和查处假冒企业登记违法行为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撤销行政许可的事实、理由、依据内容告知如下:
经查,重庆兆初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相关人员无法联系或者拒不配合调查,我局于2026年3月9日至2026年4月22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重庆兆初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经营主体登记的相关信息进行公示,未收到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本局拟撤销重庆兆初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25日的设立登记。
所有与重庆兆初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有利害关系的权利人,对于上述处理结果,有陈述、申辩,并可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本局依法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自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诉、申辩权,未要求举行听证,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电话:023-61736693
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