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局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730128J/2025-00612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 沙坪坝区市场监管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5-12-08 | [ 发布日期 ] | 2025-12-08 |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730128J/2025-00612 |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 沙坪坝区市场监管局 |
| [ 发布日期 ] | 2025-12-08 |
| [ 成文日期 ] | 2025-12-08 |
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予撤销沙坪坝区福来鲜鸡杂餐饮店设立登记告知公告
沙坪坝区福来鲜鸡杂餐饮店: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沙坪坝区福来鲜鸡杂餐饮店涉嫌提交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取得经营主体设立登记一案,已调查终结。
经查,沙坪坝区福来鲜鸡杂餐饮店于2021年5月24日办理设立登记时,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的证据不充分。撤销沙坪坝区福来鲜鸡杂餐饮店行政许可的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条、五十一条规定的可以撤销登记的情形。本局决定不予撤销沙坪坝区福来鲜鸡杂餐饮店于2021年5月24日的设立登记。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