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730128J/2025-00500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执法 |
[ 发布机构 ] | 沙坪坝区市场监管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5-09-28 | [ 发布日期 ] | 2025-09-30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730128J/2025-00500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执法 |
[ 发布机构 ] | 沙坪坝区市场监管局 |
[ 发布日期 ] | 2025-09-30 |
[ 成文日期 ] | 2025-09-28 |
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撤销经营主体变更登记事项决定书 (渝沙市监企撤〔2025〕024号)
被许可人:林秋跃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沙坪坝区稳富行商务信息咨询服务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500106MABUWN124R
经营场所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磁器口街道磁器口正街 11-1 号
经营者:林秋跃
身份证号码:441*********3017
申请人王琦琦向我局提出申请,称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本人身份信息被冒用办理了沙坪坝区稳富行商务信息咨询服务部的经营者变更登记,要求撤销此次变更登记,并提供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撤销登记申请表、承诺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防范和查处假冒企业登记违法行为规定》等规定,我局出具了受理通知书,履行了现场核查、立案调查、一案一审会商工作会、撤销行政许可陈述申辩及听证告知等相关执法程序。
经查,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6月27日收到沙坪坝区稳富行商务信息咨询服务部办理变更登记的申请。经核实,该变更申请存在提供虚假材料的情形。2025年8月12日,本局通过直接、邮寄、公告等送达方式向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送达《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行政许可陈述申辩及听证告知书》,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及听证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本局决定撤销沙坪坝区稳富行商务信息咨询服务部于2025年6月27日的经营者变更登记。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