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730128J/2025-00114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执法 |
[ 发布机构 ] | 沙坪坝区市场监管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5-03-12 | [ 发布日期 ] | 2025-03-14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730128J/2025-00114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执法 |
[ 发布机构 ] | 沙坪坝区市场监管局 |
[ 发布日期 ] | 2025-03-14 |
[ 成文日期 ] | 2025-03-12 |
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部分特种设备的公告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五条、三十二条、四十条的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取得生产许可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另根据《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17)的有关规定,使用单位和产权单位注销、倒闭、迁移或者失联,未办理特种设备注销手续的,使用登记机关可以采用公告的方式停用或者注销相关特种设备。
经我局核查,决定对19台因单位注销、迁移、失联或者检验到期,未办理特种设备注销手续的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详见附件)予以公告注销,现将名单予以公布。相关使用单位自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如有异议,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向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问询或说明,逾期将作注销处理。
特此公告。
附件:沙坪坝区公告注销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信息
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12日
(联系人:刘光辉,联系电话:023-61738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