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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730128J/2024-0019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沙坪坝区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日期 ] 2024-04-29 [ 发布日期 ] 2024-04-29

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2024年“五一“期间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沙坪坝区各相关经营者:

随着”五一“黄金周将至,我区旅游接待即将进入高峰期,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进一步规范”吃、穿、住、行、用“等热门消费领域价格行为,严厉打击不执行明码标价、价外加价、价格欺诈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及不正当竞争行为,现对全区相关经营者提醒告诫如下

一、全区各相关经营者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增强社会责任感,切实加强价格自律,依法经营、诚信经营、自觉维护好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

二、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和价格公示制度,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价格变动时应及时调整。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相关经营者通过电商平台等渠道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通过网络页面,以文字、图像等方式进行明码标价。消费者在电商平台等渠道预定商品和服务订单生效后,经营者不得单方面无故取消订单或者擅自提高价格,不得误导、欺诈消费者,不得在事后收取未标明的任何费用。

四、经营者提供服务,实行先消费后结算的,除进行明码标价外,还应当在结算前向消费者出具结算清单,列明所消费的服务项目、价格以及总收费金额等信息。

、停车收费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在停车场显著位置设立停车收费公示牌,明示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及免费范围等。

六、各旅游景区景点要严格落实门票价格及其优惠减免政策并在显著位置公示,不得强制捆绑销售或标价外收取费用;客运、公交、高速公路、出租车等交通行业经营者要严格执行国家票价政策并做好价格公示工作,严禁超过政府定价擅自涨价、价外加价等行为;停车收费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在停车场显著位置设立停车收费公示牌,明示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及免费范围等,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和相关优惠政策。

七、各经营者应规范促销打折等优惠活动,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等手段(如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打折等)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更不得通过签署协议串通涨价或散布涨价信息,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节日期间,区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经营者的价格行为监管,依法严厉查处不执行明码标价、价外加价、价格欺诈、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杜绝恶性价格纠纷事件发生。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将依法公开曝光。欢迎广大群众积极监督,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票据凭证等证据资料,并及时拨打1231512345电话举报。

                      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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