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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730128J/2024-0012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沙坪坝区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日期 ] 2024-03-08 [ 发布日期 ] 2024-03-08

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求《重庆市沙坪坝区专利转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4年)》意见建议的通知

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征求《重庆市沙坪坝区专利转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4年)》意见建议的通知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专利转化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行政〔202386号)和《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关于明确2023年中央专利转化专项资金支持方向及绩效指标等事项的通知》(渝知发〔202350号)有关工作要求,为组织实施好2023年中央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工作,我局牵头起草了《重庆市沙坪坝区专利转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4年)(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4315日前将意见和建议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反馈至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科。

联系方式:王明明 61738310

    箱:cqspbzscq@163.com

联系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渝碚路街道向乐村74号沙坪坝区市场监管局202

编:400030

附件:重庆市沙坪坝区专利转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4年)

                                       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38

附件

重庆市沙坪坝区专利转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4年)

(征求意见稿)

为组织实施好2023年中央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工作,促进创新成果更多惠及中小微企业,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专利转化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行政〔202386号)和《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关于明确2023年中央专利转化专项资金支持方向及绩效指标等事项的通知》(渝知发〔202350号)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沙坪坝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决策部署,聚焦“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对创新发展的引领和促进作用,以促进高校院所专利技术转化、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为目标,聚焦专利产业化,释放专利潜能,打通专利转让许可通道,助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探索形成具有沙坪坝特色的专利运营新模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运营经验措施。通过实施计划,使我区专利转化运用激励机制更加有效、供需对接更加顺畅、转化实施更加充分、工作体系更加完善,专利技术转移转化服务的便利性和可及性显著提高,高校院所等创新资源惠及中小微企业的渠道更加畅通,中小微企业创新能力得到大幅提升,专利密集型产业加快发展。结合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主要采取立项支持事后奖补相结合的激励方式,到2024年底实现以下绩效目标:

1)中小微企业接受高校专利转让许可次数150次;

2)接受高校专利转让许可的中小微企业数量40家;

3)普惠性专利质押融资惠及中小微企业10家以上;

4)通过专利开放许可(试点)达成的专利许可数量达10件;

5)高校院所向中小微企业转让许可专利占高校有效专利≥2%

6)普惠性专利质押融资惠及中小微企业数量占惠企数量比例的60%以上;

7)企业专利质押融资金额2亿元以上;

8)专利许可备案30个亿及以上;

9)企业专利产品备案100件以上;

10)最终收集到的高校、企业对专利转让许可相关政策项目和手续办理的满意度达到90%及以上。

三、重点任务

聚焦“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紧扣绩效目标评价要求,统筹整合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产业园区、高校院所、企业等资源,开展以下工作:

(一)立项支持

1. 支持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建设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围绕沙坪坝区主导产业方向,构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一是常态化举办专利转移转化宣传培训、入园惠企、供需对接会等活动。二是开展专利池组建、价值评估、专利拍卖、开放许可等业务。三是开展专利许可备案、专利质押融资、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等服务。四是完善线上服务系统及监测系统,建设专利收储、数据处理、专利展示、企业需求库、专利供给库、供需匹配等功能模块。

2. 支持高校院所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支持高校院所构建要素完备、体系健全、运行顺畅的专利运营转化机制和体系。开展专利分级分类管理、专利导航、高价值专利培育、专利申请前评估、专利池组建、存量专利盘活等工作,通过开放许可、交易转让、作价入股等方式唤醒沉睡专利,促进专利转化运用和价值实现。加强知识产权运营人才队伍建设,开展专利运营专员系统培训,培养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专业人才。

3. 支持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建设。支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开展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工作,分行业分区域开展专利信息收集、筛选和分析等,形成动态报告,推送至相关企业。

(二)事后奖补

4. 支持专利转让许可。鼓励中小微企业积极对接、接受、消化高校院所专利技术,引导企业与高校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

5. 支持开展专利质押融资。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融产品,推动知识产权评估机构帮助企业进行专利质押融资。

6. 支持开展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科技型企业等机构开展重点产业、重点产品的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并鼓励进行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

7. 支持开展专利转化支撑服务工作。鼓励产业园区、行业协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开展知识产权人才培育、专利技术对接会、高价值专利推介会、专利线上下交易等活动。

以上支持事项资助标准见附件。

四、组织实施

鼓励高校、产业园区、行业协会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积极开展专利转化运用工作和活动,遵循自主转化和申报立项相结合的方式推动转化效能提升。其中,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高校院所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建设等立项支持项目采取申报立项的方式开展,有意向的单位向区市场监管局申报,审批后实施。专利转让许可、专利质押融资、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专利转化支撑服务工作自主开展,采取事后奖补的方式进行资助。审批立项的重点项目,需建立实施成效和专利转化效益的常态化监测统计机制,确保专利转化工作出成果。以上资助资金总额预算300万元。

五、资助申报

(一)申报主体

1. 产业园区、行业协会、高校、科研院所、中小微企业;

2. 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

3.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不属于资助范围的;

2)提供材料不齐全的,告知补齐后仍不能提供齐全的;

3)专利权人之间存在矛盾纠纷或专利权属存在争议的;

4)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逾期未提出资助奖励申请的;

6)近三年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环境责任事故、较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7)其他不宜申报的情形。

(二)申报流程及进度安排

1. 20243-4月开展立项支持项目申报、专家评审、立项公告及立项支持资金拨付;

2. 20249-10月开展事后奖补项目申报,11月兑付;

3. 202410-11月开展立项支持项目结题验收及兑付。

六、资金使用管理

(一)审核兑付。项目采取公开申报的方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申报通知,并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或组织评审,提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会研究,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区财政局拨付资金至区市场监管局,由区市场监管局进行兑现。

(二)奖补形式。采取立项支持事后奖补相结合方式,立项支持项目按资助标准进行兑付,事后奖补项目在预算总额范围内动态调整。资助项目按照从优、不叠加的原则执行,对已获得市级专利转化专项资金和其他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再重复资助。

(三)监督与管理。申报主体须提供真实的材料和凭证,如有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的,一经发现和核实,已兑付的资金予以追缴,并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追究相关责任。对骗取财政资金的,拒绝其以后的全部资助和奖励申请,并追究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成立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工作统筹,探索创新管理机制,做好绩效评价,确保专利转化专项行动计划顺利实施,确保实施效果可统计可考核。

(二)强化资金保障。积极发挥专项资金引导作用,整合各相关部门、园区等加强相关工作资源投入和政策配套,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积极引导社会资本、金融资本投向中小微企业,促进专利转化实施。

(三)强化项目监管与审查。科学合理编制专项工作推进计划,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动态监控,加强资金管理,开展绩效评价,确保资金合规使用,杜绝重复申报、绩效造假等现象。

附件:《重庆市沙坪坝区专利转化资助事项及标准》

附件

重庆市沙坪坝区专利转化资助事项及标准

资助类型

资助事项

资助内容

资助主体

资助标准

备注

立项支持

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

支持建设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开展专利技术转化服务。促成以下:

1)中小微企业接受高校专利转让许可次数120次;

2)接受高校专利转让许可的中小微企业数量32家;

3)通过专利开放许可(试点)达成的专利许可数量达10件;

4)专利许可备案24个亿及以上;

5)促成企业专利质押融资1亿元及以上,其中普惠性专利质押融资惠及中小微企业数量占惠企数量的比例不低于60%

6)企业专利产品备案80件以上。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150万元/

择优立项1

高校院所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

支持高校院所申报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项目,推动专利转化许可不低于50件,开放许可数不低于10件,高校院所向中小微企业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的专利占高校院所有效专利的比重≥2%

高校院所

15万元/

择优立项不超过2

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建设

支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开展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工作,分行业分区域开展专利信息收集、筛选和分析等,形成动态报告,推送至相关企业。

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

10万元/

择优立项1

事后奖补

专利转让许可

接受高校院所发明专利转让并完成专利权转移的中小微企业。

中小微企业

0.2万元/

两项目累计同一企业奖补金额不超过3万元,两项目累计最高限额40万元。

接受高校院所发明专利许可并完成许可备案的中小微企业。

中小微企业

0.2万元/件,单项许可合同备案金额300万元及以上的,按照备案金额的0.05%给予额外资助。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发放专利质押贷款惠及企业数量排名前三(专利质押贷款惠企数量3家以上,贷款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完成专利质押登记手续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含分支机构)。

银行业金融机构

分别资助10万元、6万元、4万元。

资金用于奖励完成人团队。

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

在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办理完成专利产品备案的中小微企业。

中小微企业

1000/

同一企业奖补金额不超过2万元,本项目最高限额10万元。

专利转化支撑服务

对促成5家及以上中小微企业接受发明专利转让许可,促成企业进行专利产品备案15件以上,且单个企业发明专利许可合同备案金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经认定符合资助条件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

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

5万元/

择优奖补,不超过2家。

组织开展宣传培训、供需对接、入园惠企等专利转化活动,经认定符合资助条件的主体。

产业园区、行业协会、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等

给予单次最高不超过2万元资助

本项目最高限额30万元

以上项目实施须在20239月至202410月期间完成,资助项目按照从优、不叠加的原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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