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730128J/2025-00498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执法 |
[ 发布机构 ] | 沙坪坝区市场监管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5-09-29 | [ 发布日期 ] | 2025-09-29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730128J/2025-00498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执法 |
[ 发布机构 ] | 沙坪坝区市场监管局 |
[ 发布日期 ] | 2025-09-29 |
[ 成文日期 ] | 2025-09-29 |
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26号)
在近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食用农产品等类型食品不合格。现将风险控制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沙坪坝区小秀副食店销售的“红薯”(进购时间:2025年4月25日)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向沙坪坝区小秀副食店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所销售的红薯是2025年4月25日从重庆江津双福农贸城一游摊处购进,共计购进红薯35kg。截至检验报告送达之日(2025年6月13日),上述批次不合格食品已全部销售完毕。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当事人主动停止红薯销售。立即对涉事食品进行登报召回,减少社会危害。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进行自查整改,要求当事人进一步加强主体责任落实,加强进货查验义务。主动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等方式,杜绝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并已向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自查整改报告。
二、沙坪坝区罗公祖制餐饮店制售的酸辣粉(半成品)(制售日期:2025年6月19日)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向沙坪坝区罗公祖制餐饮店(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经营的上述不合格酸辣粉为现场制售,2025年6月19日当天抽样送检数量为1.125kg,已全部用于送检。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因上述批次不合格酸辣粉已全部抽样送检,故未召回到上述批次不合格食品。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进行自查整改,进一步加强进货查验,建立产品质量追溯制度,杜绝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并已向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自查整改报告。
三、陈家湾农贸市场贺绍君经营的小葱(购进日期:2025年6月6日)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向陈家湾农贸市场贺绍君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2025年6月6日购进的小葱已全部处理完毕。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当事人主动在经营场所张贴召回公告,截至目前还未能召回。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进行自查整改,认真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从正规渠道进货,进货前查验供应商的农残检验合格报告。
四、陈家湾农贸市场罗念经营的红薯(甘薯)(购进日期:2025年6月1日)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向陈家湾农贸市场罗念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2025年6月1日购进的红薯(甘薯)已全部处理完毕。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当事人主动在经营场所张贴召回公告,截至目前还未能召回。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进行自查整改,认真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从正规渠道进货,进货前查验供应商的农残检验合格报告。
五、沙坪坝区陈昌贵农副产品配送中心经营的茄子(购进日期:2025年6月5日)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向沙坪坝区陈昌贵农副产品配送中心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2025年6月5日购进的茄子已全部处理完毕。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当事人主动在经营场所张贴召回公告,截至目前还未能召回。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进行自查整改,认真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从正规渠道进货,进货前查验供应商的农残检验合格、重金属检验合格报告。
六、陈家湾农贸市场唐利经营的红薯(甘薯)(购进日期:2025年6月2日)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向陈家湾农贸市场唐利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2025年6月2日购进的红薯(甘薯)已全部处理完毕。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当事人主动在经营场所张贴召回公告,截至目前还未能召回。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进行自查整改,认真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从正规渠道进货,进货前查验供应商的农残检验合格报告。
七、沙坪坝区小秀副食店销售的“红薯”(进购时间:2025年4月25日)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向沙坪坝区小秀副食店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所销售的红薯是2025年4月25日从重庆江津双福农贸城一游摊处购进,共计购进红薯35kg。截至检验报告送达之日(2025年6月13日)上述批次不合格食品已全部销售完毕。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当事人主动停止红薯销售。立即对涉事食品进行登报召回,减少社会危害。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进行自查整改,要求当事人进一步加强主体责任落实,加强进货查验义务。主动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等方式,杜绝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并已向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自查整改报告。
八、沙坪坝区粤客隆超市经营的“沙地红薯(甘薯)”(购进日期:2025年6月7日)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向沙坪坝区粤客隆超市(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经营的上述不合格食品沙地红薯(甘薯)购进自重庆市江津区双福国际农贸城蔬菜市场20a区010号周福国处购进数量为16kg,截至检验报告送达之日(2025年6月20日)上述批次不合格食品已全部销售完毕。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当事人主动在其经营场所门口发布召回公告,因食用农产品不易保存的特殊性及当事人无消费者联系方式,已售出产品无法召回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进行自查整改,进一步加强进货查验,杜绝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并已向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自查整改报告。
九、沙坪坝区王二娃农副产品经营部经营的“沙地蜜薯”(购进日期:2025年6月7日)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向沙坪坝区王二娃农副产品经营部(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经营的上述不合格食品沙地蜜薯购进自重庆市江津区双福国际农贸城蔬菜市场22区013号杨永辉处购进数量为35kg,截至检验报告送达之日(2025年7月9日)上述批次不合格食品已全部销售完毕。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当事人主动在其经营场所门口发布召回公告,因食用农产品不易保存的特殊性及当事人无消费者联系方式,已售出产品无法召回。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进行自查整改,进一步加强进货查验,杜绝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并已向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自查整改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