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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000MB1730128J/2024-00588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执法 |
[ 发布机构 ] | 沙坪坝区市场监管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4-11-15 | [ 发布日期 ] | 2024-11-15 |
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31号)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食品不合格。现将风险控制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沙坪坝区云露瑶食品经营部经营的“草鱼(活鱼)”(购进日期:2024-07-29)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向沙坪坝区云露瑶食品经营部(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经营的上述不合格食品草鱼(活鱼)购进自沙坪坝区冯小兰水产品店。购进数量为12.7kg,至现场检查时,上述批次不合格食品已全部销售完毕。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当事人主动在经营场所张贴召回公告,并发布召回通知。因上述批次不合格食品草鱼的顾客未退回,故未召回到上述批次不合格食品。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进行自查整改,进一步加强进货查验,建立产品质量追溯制度,杜绝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并已向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自查整改报告。
二、润元食品(重庆)有限责任公司磁建村分公司经营的鲜鸡蛋(购进日期:2024-07-24)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向润元食品(重庆)有限责任公司磁建村分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经营的上述不合格食品鲜鸡蛋购进自江津区集采农副产品配送中心。购进数量为22.15kg,至现场检查时,上述批次不合格食品已全部销售完毕。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当事人主动在经营场所张贴召回公告,并发布召回通知。因上述批次不合格食品鲜鸡蛋的顾客未退回,故未召回到上述批次不合格食品。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进行自查整改,进一步加强进货查验,建立产品质量追溯制度,杜绝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并已向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自查整改报告。
三、沙坪坝区旺福楼餐饮食府使用的“小米辣”(购进日期:2024-08-13)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向沙坪坝区旺福楼餐饮食府(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于2024年8月13日购进“小米辣”,并于2024年8月13日在店内使用,其中“虾米啦”3kg被抽样人员抽样购买,剩余使用完毕。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当事人主动在经营场所停止使用该产品。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进行自查整改,加强农产品进货查验农残检验合格报告,加强进货管理,做到来源可查。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并已向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自查整改报告。当事人已暂停上述食品的调拨和售卖。
四、重庆谊品弘渝科技有限公司沙坪坝凤鸣山第二分公司销售的“长豇豆”(购进日期:2024-08-11)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向重庆谊品弘渝科技有限公司沙坪坝凤鸣山第二分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于2024年8月11日购进“长豇豆”与之前库存混合共有40.016kg,并于2024年8月11日在超市货架销售,至现场检查时,上述批次不合格食品已全部销售完毕。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当事人主动在经营场所张贴召回公告。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进行自查整改,加强农产品进货查验农残检验合格报告,加强进货管理,做到来源可查。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并已向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自查整改报告。当事人已暂停上述食品的调拨和售卖。
五、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