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2024年第33号)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食品不合格。现将风险控制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重庆谊品弘渝科技有限公司西双大道分公司经营的“野山椒”(购进日期:2024-08-05)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向重庆谊品弘渝科技有限公司西双大道分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2024年8月5日,当事人从重庆双福农贸城17b-43号的重庆洛俊驰农产品有限公司进购了野山椒,数量3kg。至现场检查时,上述批次不合格食品已全部销售完毕。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当事人主动在经营场所张贴召回公告,并对购买了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的经营者发布召回通知。因食品野山椒是即食产品,故未能召回到该批次不合格食品。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进行自查整改,进一步加强进货查验,建立产品质量追溯制度,杜绝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并已向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自查整改报告。
二、邱东华销售的“芹菜”(购进日期:2024-08-19)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向邱东华(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于2024年8月19日从重庆市江津区双福农贸市场购进9kg芹菜,之后于8月20日放在市场摊位对外销售。至现场检查时,上述批次不合格食品已全部销售完毕。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当事人主动在经营场所张贴召回公告。因上述批次不合格食品的顾客未退回,故未召回到上述批次不合格食品。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进行自查整改,加强农产品进货查验农残检验合格报告,加强进货管理,做到来源可查。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并已向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自查整改报告。当事人已暂停上述食品的售卖。
三、沙坪坝区刘青生活超市经营的“带头泥巴仔姜”(购进日期:2024年8月14日)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向沙坪坝区刘青生活超市(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于2024年8月14日至2024年8月15日,将采购的10.5kg的带头泥巴仔姜销售完毕,在此过程中因食品混有泥巴和自然损耗的原因,造成了1.5kg的损耗,至现场检查时,上述批次不合格食品已全部处理完毕。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当事人主动在经营场所张贴召回公告,截至目前还未能召回。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进行自查整改,认真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从正规渠道进货,进货前查验供应商的农残和重金属报告。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并已向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自查整改报告。
四、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