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智能机器人 | 无障碍 | 关怀版 | 手机版 网站支持IPV6 各区县局
各区县局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荣昌区>政务公开>政策文件
[ 索引号 ] 11500000MB16179345/2024-0007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1-11-18 [ 发布日期 ] 2021-11-18
[ 索引号 ] 11500000MB16179345/2024-0007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1-11-18
[ 成文日期 ] 2021-11-18

中共重庆市荣昌区委办公室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荣昌区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重庆市荣昌区委办公室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1110


荣昌区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方案

为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完善我市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提升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推进知识产权强建设,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中办发〔201956号)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具体措施》(渝委办发202031)精神,结合我实际,制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市相关要求,通过完善保护制度、建立和完善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效能,形成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的工作格局。

力争到2022年,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基本建立,保护能力不断提升,侵权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到2025年,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更加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不断提高,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创新创造、支撑荣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作用得到更加有效发挥。

二、优化知识产权法规政策体系

(一)健全知识产权政策体系。编制知识产权保护和发展“十四五”专项规划。统筹、优化、完善全区涉及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等环节的财政资助项目,形成有利于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水平保护、高效率运用的政策导向。

(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建立健全跨部门案件处理规程,完善部门间重大案件联合查办和移交机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立案标准相关规定,执行案件移送有关制度,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立案标准协调衔接。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立案标准相关规定,执行案件移送有关制度,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立案标准协调衔接。探索健全公证存证、仲裁、调解、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之间的衔接机制,形成各渠道有机衔接、优势互补的运行机制。建立司法、行政执法、仲裁、调解等有关部门日常沟通协调机制,推动不同渠道证据标准的统一。探索加强对商业秘密、保密商务信息及其源代码等的有效保护。

三、强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

(三)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坚持日常监管与集中专项执法相结合,充分发挥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围绕关键领域、重点环节、重点群体,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年度执法保护专项行动,加大对专利、商标、著作权、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严厉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商标恶意注册及囤积、无资质代理、虚假宣传、挂证等行为。严格落实商标、专利侵权判断标准。建立和完善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公示、投诉举报、过错责任追究、监督员等系列制度,提高知识产权行政保护规范化水平。探索建设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维权援助等综合服务平台,增强知识产权保护能力。

(四)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推动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办理专业化建设,提高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审判工作效率和办案质量。依法落实惩罚性赔偿制度,严格执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入罪标准。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开展常态化专项行动。全面采集涉假大案要案相关信息,建立知识产权刑事犯罪信息数据库。

(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推进跨区域执法协作,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加强川南渝西毗邻区域知识产权执法协作,着力构建协调、顺畅、高效的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健全完善行政与司法等跨部门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推动建立知识产权执法部门与电商平台工作联动和信息推送机制,提升互联网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效率。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主管部门与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强化海关进出口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四、强化知识产权社会治理

(六)加强社会治理保护。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开展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强知识产权领域诚信建设,将知识产权出质登记、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结果等涉企信息,通过市公共信息平台归集,并通过信用中国(重庆)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依法公示。大力支持知识产权领域行业协会建设,提高行业自治能力。鼓励商会、行业协会、园区等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自律和信息沟通机制。

(七)拓宽纠纷解决渠道。完善知识产权仲裁、调解、公证工作机制,培育和发展仲裁、调解和公证机构组织。探索知识产权公证保护新模式,推广运用互联网在线电子存证平台。分区域、行业和领域建立知识产权纠纷矛盾化解机制,逐步形成覆盖各镇乡街道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体系。在社区、企业、学校等探索设立知识产权志愿者制度。在知识产权领域全面推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顾问制度。支持专利代理师、律师等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案件代理、普法宣传等工作。

五、强化市场主体保护能力

(八)注重知识产权源头保护。实施高价值专利、商标、版权、地理标志培育工程,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推进知识产权强区建设,实施重点产业专利导航,推动建立专利导航分中心。鼓励市场主体积极参加相关学习培训活动,实施创新主体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提升工程,开展知识产权优势和示范企业培育,支持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贯彻知识产权管理规范。

(九)搭建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加强知识产权金融结合,积极推广知识价值信用贷款并全面拓宽覆盖面。努力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促进高价值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和价值实现。鼓励保险机构根据市场需求,开展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险、专利执行险、专利被侵权损失险等保险业务。科学构建知识产权服务链条,大力培育优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打造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鼓励企业通过市场化方式设立知识产权保护维权互助基金。

六、强化基础保障措施

(十)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加强党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领导,建立由区领导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参加的协调配合工作机制,定期研究知识产权保护重大问题。加强与市知识产权局对接,争取建立重庆市知识产权局与荣昌区人民政府年度合作会商机制。

(十一)加强政策支持。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经费投入,纳入财政预算保障。支持基层落实和配齐行政执法设备,推动执法装备现代化、智能化。支持知识产权执法维权、保护培训等工作开展,引导和激励创新主体运用知识产权提升核心竞争力。

(十二)加强人才保障。根据工作需要,注重选拔任用熟悉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优秀干部。支持知识产权相关用人单位培育引进高层次人才。加大领导干部知识产权培训力度,选派党政干部到高等院校、发达地区参加知识产权专题培训,将知识产权课程纳入区委党校、行政学院、普法培训等各类干部教育培训。

(十三)加强监督考核。完善奖优罚劣制度,提高执法监管效能。积极推荐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参评国家部委及市级表彰奖励。

(十四)加强宣传引导。加强知识产权公益宣传和咨询服务,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主体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注重舆论导向,及时发布知识产权典型案件。开展知识产权服务基层系列活动,推动知识产权保护进企业、进单位、进社区、进学校、进网络,营造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社会环境。

附件:《荣昌区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方案》任务分工


附件

荣昌区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方案任务分工

序号

工作任务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一)健全知识产权政策体系

1

编制知识产权保护和发展“十四五”专项规划。

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

区发展改革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委宣传部(区新闻出版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林业局、区公安局、区法院、区检察院

2

统筹、优化、完善全区涉及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等环节的财政资助项目,形成有利于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水平保护、高效率运用的政策导向。

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

区财政局

(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

3

建立健全跨部门案件处理规程,完善部门间重大案件联合查办和移交机制。

区市场监管局、区文化旅游委、区公安局

区检察院、区法院

4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立案标准相关规定,执行案件移送有关制度,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立案标准协调衔接。

区市场监管局、区文化旅游委、区公安局

区检察院、区法院

5

探索健全公证存证、仲裁、调解、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之间的衔接机制,形成各渠道有机衔接、优势互补的运行机制。

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区司法局、区文化旅游委、区公安局

区法院、区检察院

6

建立司法、行政执法、仲裁、调解等有关部门日常沟通协调机制,推动不同渠道证据标准的统一。

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区司法局、区文化旅游委、区公安局

区法院、区检察院

7

探索加强对商业秘密、保密商务信息及其源代码等的有效保护。

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局

区检察院、区法院

)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

8

坚持日常监管与集中专项执法相结合,充分发挥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围绕关键领域、重点环节、重点群体,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年度执法保护专项行动,加大对专利、商标、著作权、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的打击力度。

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

区文化旅游委、区农业农村委、区公安局、区检察院、区法院

9

强化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严厉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商标恶意注册及囤积、无资质代理、虚假宣传、挂证等行为。                

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


10

严格落实商标、专利侵权判断标准。  

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


11

建立和完善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公示、投诉举报、过错责任追究、监督员等系列制度,提高知识产权行政保护规范化水平。

区市场监管局区文化旅游委

区委宣传部

12

探索建设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维权援助等综合服务平台,增强知识产权保护能力。

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区委宣传部(区新闻出版局)

各镇街道

)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13

推动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办理专业化建设,提高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审判工作效率和办案质量。

区公安局、区检察院、区法院


14

依法落实惩罚性赔偿制度,严格执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入罪标准。

区法院


15

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开展常态化专项行动。全面采集涉假大案要案相关信息,建立知识产权刑事犯罪信息数据库。

区公安局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协作

16

推进跨区域执法协作,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加强川西毗邻区域知识产权执法协作,着力构建协调、顺畅、高效的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

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

区文化旅游委、区公安局、区法院、区检察院、

17

健全完善行政与司法等跨部门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

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区文化旅游委

区公安局、区法院、区检察院

18

推动建立知识产权执法部门与电商平台工作联动和信息推送机制,提升互联网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效率。

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

区文化旅游委、区公安局

19

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主管部门与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强化海关进出口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区委宣传部(区新闻出版局


(六)加强社会治理保护

20

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开展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区发展改革委

区文化旅游委、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区委宣传部(区新闻出版局)

21

加强知识产权领域诚信建设,将知识产权出质登记、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结果等涉企信息,通过市公共信息平台归集,并通过信用中国(重庆)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依法公示。

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

区文化旅游委、区委宣传部(区新闻出版局)

22

大力支持知识产权领域行业协会建设,提高行业自治能力。

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区委宣传(区新闻出版局)

区民政局

23

鼓励商会、行业协会、园区等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自律和信息沟通机制。

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区委宣传(区新闻出版局)

区民政局、区工商联

(七)拓宽纠纷解决渠道

24

完善知识产权仲裁、调解、公证工作机制,培育和发展仲裁、调解和公证机构组织。

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区委宣传部(区新闻出版局)


25

探索知识产权公证保护新模式,推广运用互联网在线电子存证平台。

区司法局


26

分区域、行业和领域建立知识产权纠纷矛盾化解机制,逐步形成覆盖各镇乡街道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体系。

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区委宣传部(区新闻出版局)

各镇街道

27

在社区、企业、学校等探索设立知识产权志愿者制度。

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

区教委、团区委

28

在知识产权领域全面推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顾问制度。

区司法局

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区委宣传部(区新闻出版局)、区工商联

29

支持专利代理师、律师等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案件代理、普法宣传等工作。

区司法局

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区委宣传部(区新闻出版局)

(八)注重知识产权源头保护

30

实施高价值专利、商标、版权、地理标志培育工程,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

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区委宣传(区新闻出版局)

农业农村委、各镇乡街道

31

推进知识产权强区建设,实施重点产业专利导航,推动建立专利导航分中心。

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

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科技局、区国资委

32

鼓励市场主体积极参加相关学习培训活动,实施创新主体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提升工程,开展知识产权优势和示范企业培育,支持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贯彻知识产权管理规范。

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

区教委、区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区国资委、区工商联

(九)搭建知识产权服务体系

33

加强知识产权金融结合,积极推广知识价值信用贷款并全面拓宽覆盖面。

区科技局

区金融事务中心、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

34

努力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促进高价值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和价值实现

区金融事务中心

区金融事务中心、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区科技局

35

鼓励保险机构根据市场需求,开展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险、专利执行险、专利被侵权损失险等保险业务。

区金融事务中心

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

36

科学构建知识产权服务链条,大力培育优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打造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

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区委宣传(区新闻出版局)


37

鼓励企业通过市场化方式设立知识产权保护维权互助基金。

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区委宣传(区新闻出版局)

区经济信息委、区国资委、区工商联

(十)加强组织领导

38

全面加强党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领导,建立由区领导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参加的协调配合工作机制,定期研究知识产权保护重大问题。

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

有关部门

39

加强与市知识产权局对接,争取建立重庆市知识产权局与荣昌区人民政府年度合作会商机制。

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


(十一)加强政策支持

40

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经费投入,纳入财政预算保障。支持基层落实和配齐行政执法设备,推动执法装备现代化、智能化。支持知识产权执法维权、保护培训等工作开展,引导和激励创新主体运用知识产权提升核心竞争力。

有关部门

区财政局

(十二)加强人才保障

41

根据工作需要,注重选拔任用熟悉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优秀干部。

区委组织部

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区委宣传部(区新闻出版局)、区国资委

42

支持知识产权相关用人单位培育引进高层次人才。

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

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区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区委宣传部(区新闻出版局)

43

加大领导干部知识产权培训力度,选派党政干部到高等院校、发达地区参加知识产权专题培训,将知识产权课程纳入区委党校、行政学院、普法培训等各类干部教育培训。

区委组织部、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区委宣传部(区新闻出版局)

区人力社保局、区委党校

(十三)加强监督考核

44

完善奖优罚劣制度,提高执法监管效能。

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区文化旅游委

委宣传部(区新闻出版局)

45

积极推荐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参评国家部委及市级表彰奖励。

区人力社保局

区委组织部、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区委宣传部(区新闻出版局)、区公安局、区法院、区检察院

(十四)加强宣传引导

46

加强知识产权公益宣传和咨询服务,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主体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区委宣传部

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区委宣传部(区新闻出版局)

47

注重舆论导向,及时发布知识产权典型案件。

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区法院、区委宣传部(区新闻出版局)

区文化旅游委、区检察院、区公安局

48

开展知识产权服务基层系列活动,推动知识产权保护进企业、进单位、进社区、进学校、进网络,营造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社会环境。

区委宣传部

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区委宣传部(区新闻出版局)、区教委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