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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6179345/2023-0003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2-04-21 [ 发布日期 ] 2022-05-18

关于印发荣昌区2022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计划 及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


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改革委、区公安局、区教委、区人力社保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应急局、区税务局、区统计局、区经信委、区消防救援支队、区水利局、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

2022年度荣昌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计划》、《荣昌区2022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2022年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按以下工作要求,认真组织贯彻落实并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监管深度融合

一、做好基础工作

(一)完善重庆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门户信息。进入组织机构管理、用户管理,对本单位机构、用户信息进行完善更新。

(二)完善重庆“互联网+监管”平台信息。一是进入“事项目录清单”对事项清单进行认领编和更新;二是进入系统管理,对参与抽查的人员,按照岗位、角色的不同,赋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相关权限。

(三)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系统信息。一是通过“基础库管理”,建立检查对象库、检查人员库并及时更新。二是将本单位的事项清单分别认领到对应科室审查人员、审核人员头上。

二、做好部门联合抽查检查工作

《荣昌2022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参与单位包括了19成员单位,实现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全覆盖开展抽查任务时由发起部门组织制定实施方案并按计划组织实施同时将实施方案报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总。

三、做好内部抽查计划检查工作

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内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将未纳入联合抽查计划的行政检查,以制定内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计划方式,并通过重庆“互联网+监管”平台双随机、一公开系统来完成提高本单位行政检查事项清单的使用率。各单位的内部抽查计划工作方案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总。

三、统一抽查检查数据归集

营商环境考核相关数据来源于重庆“互联网+监管”平台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各成员单位应统一使用重庆“互联网+监管”平台“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开展抽查检查工作,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进行公示。各成员单位内部抽查计划需填写抽查计划公示表,报联席会议办公室,统一传市级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重庆)地方频道双随机抽查公示栏进行公示。

四、加强督促通报

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定期通报各成员单位开展部门联合和部门内部抽查检查工作情况,并报送区政府办公室和分管区领导。



附件:1.荣昌区2022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

           2.荣昌区2022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



                           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2421

附件1

荣昌区2022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计划名称

发起部门

配合部门

抽查事项

检查对象

抽查时间

抽查比例

抽取对象数量(户)

发起部门

配合部门

1

荣昌2022年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检查计划

区市场监管局

区生态环境局

持续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的情况

监测机构遵守法律法规、监测报告质量、实验室质量管理落实情况。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

4-10

100%

2

2

荣昌2022机动车检验机构检查计划

区市场监管局

区生态环境局、区公安局

持续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的情况、设备检定情况、标准执行情况

区生态环境局:查处伪造排放检验结果或出据虚假报告行为。

区公安局:查处出据虚假报告行为。

机动车检验机构

4-10

100%

3

3

荣昌2022年招标代理机构检查计划

区发展改革委

区市场监管局

检查招标代理机构开展代理业务过程中遵守《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的情况。

招标代理机构明码标价情况的检查

招标代理机构

5-11

20%

4

4

荣昌2022年宾馆、旅店监督抽查计划

区公安局、区卫生健康委

区消防救援支队、区市场监管局

区公安局:宾馆、旅店取得许可证情况的检查。

区卫生健康委:对宾馆、旅店卫生等情况的检查。

区消防救援支队:对消防安全职责履行情况的检查

区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情况的检查。

宾馆、旅店

4-12

30%

48

5

荣昌2022年校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计划

区教委

区市场监管局

对校培训机构学行为的检查。

对校外培训机构收费、广告等行为的检查;对校外培训机构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检查。

面向中小学的校外培训机构

4-9

20%

8

6

荣昌2022年燃气经营监督执法检查计划

区经信委

区市场监管局

燃气经营许可证取得情况,燃气经营监督执法检查。

对特种设备使用、充装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的检查。

燃气经营企业

4-11

15%

7

7

荣昌2022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计划

区人力社保局

区市场监管局

对未经许可和登记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组织或个人等职业中介行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用人单位情况的检查。

市场主体登记信息的检查。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用人单位

4-5

20%

20

8

荣昌2022年市政工程监督检查计划

区生态环境局

住房城乡建委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达标排放情况的检查。

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营运管理的检查

城镇污水处理厂

5-9

20%

4

9

荣昌2022对建筑施工企业的资质监管计划

住房城乡建委

区市场监管局

对建筑施工企业的资质检查

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公示信息的检查

建筑施工企业

4-11

3%

9

10

荣昌2021房地产市场行为监督检查计划

住房城乡建委

区市场监管局

房地产企业销售行为监督检查

对房地产销售广告的检查

房地产开发企业

4-11

20%

4

11

荣昌2022年对排水户监督性检查

住房城乡建委

区生态环境局

对排水许可证办理情况、预处理设施运行情况、水质情况等进行检查

对工业企业、医院(重点排污单位)等排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检查。

中心城区从事工业生产、医疗等活动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重点排水户

4-11

中心城区抽取工业企业(重点排污单位)2家、医院(重点排污单位)2家。

4

12

荣昌2022年机动车维修企业检查计划

区交通局

区市场监管局、区生态环境局

对机动车维修企业经营情况的行政检查

区市场监管局:汽车维修企业配备的用于车辆维修和安全检测设备是否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或校准。

区生态环境局:对机动车维修企业环保事项的检查

机动车维修企业

4-11

20%

4

13

荣昌2022交通运输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计划

区交通局

区市场监管局

工程原材料及实体质量抽查。

对使用的特种设备的抽查

区交通建设在建项目

5-11

25%

1

14

荣昌2022农资经营主体监督抽查计划

区农业农村委

区市场监管局

农药(兽药)经营许可的监管;对农资质量安全的监管

农资市场主体登记信息的检查。

获得农药(兽药)经营许可证的农资经营主体

4-11

10%

22

15

荣昌2022外商投资企业履行信息报告义务情况抽查计划

区商务委

区市场监管局

外商投资企业是否按规定履行信息报告义务的情况

对市场主体公示信息的检查。

外商投资企业

4-11

10%

6

16

荣昌2022年旅行社行业监管计划

区文化旅游委

区市场监管局

旅行社取得许可证情况检查

旅行社广告宣传检查

旅行社

4-12

30%

1

17

荣昌2022年影剧院、歌舞娱乐和电子游戏场所经营情况的抽查计划

区文化旅游委

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委

影剧院、歌舞娱乐和电子游戏场所取得、公示相关许可证及其他情况的检查。

区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情况检查。

区卫生健康委:对卫生等情况的检查。

影剧院、歌舞娱乐和电子游戏场所

4-12

30%

13

18

荣昌2022年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抽查计划

区文化旅游委

区市场监管局

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取得许可证情况的检查,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经营情况的检查。

市场主体登记信息的检查。

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

4-12

10%

7

19

荣昌2022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活动监督检查计划

区文化旅游委

区公安局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活动监督检查

对网络安全进行检查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4-12

50%

12

20

荣昌2022统计执法随抽查计划

区统计局

市场监管局

调查对象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情况的检查

对市场主体登记公示信息的检查。

资质以上房地产业法人单位

4-11

10%

2

21

2022年市税务局部门联合随机抽查稽查案源计划

税务局第八稽查局(区税务局配合)

市市场监管局

对涉嫌税收违法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涉税当事人的检查。

对市场主体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对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检查;对市场主体公示信息的检查。

涉嫌税收违法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涉税当事人

8-10

市税务局随机抽取确定

市税务局随机抽取确定

22

荣昌2022增值税专用发票(百万元版)最高开票限额审批抽查计划

区税务局

区市场监管局

增值税专用发票(百万元版)最高开票限额审批抽查

对市场主体登记公示信息的检查。

2021年度已申请并通过审批的值税专用发票(百万元版)最高开票限额的企业

7-10

30%

8

23

荣昌202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计划

区水利局

区市场监管局

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检查

对市场主体登记事项及公示信息的行政检查。

在建生产建设项目

4-12

15%

按抽取项目涉及的市场主体数量

24

荣昌2022年上半年养老机构安全生产联合督查计划

区民政局

区市场监管局、住房城乡建委区消防救援支队

养老机构内护理员医生、护士持证上岗情况;老年人入院评估;值班值守情况;疫情防控;消防等安全应急预案制度等建立;消防演练情况等。


区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监督检查;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住房城乡建委建筑安全建筑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监督检查区消防救援支队对消防安全职责履行情况的检查

区内养老服务机构

4-6

50%

19

荣昌2022年下半年养老机构安全生产联合督查计划

9-11

50%

19

25

荣昌2022工贸领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区应急局

区市场监管局

建材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情况抽查。

对市场主体公示信息的检查。

建材行业市场主体

3-12

20%

3


附件2

荣昌区2022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抽查领域

抽查事项

检查对象

发起部门承办机构

配合部门承办机构

发起部门

配合部门

1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检查

持续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的情况

监测机构遵守法律法规、监测报告质量、实验室质量管理落实情况。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

区市场监管局:认证科。

区生态环境局:执法支队

2

机动车检验机构检查

持续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的情况、设备检定情况、标准执行情况

区生态环境局:查处伪造排放检验结果或出据虚假报告行为。

区公安局:查处出据虚假报告行为。

机动车检验机构

区市场监管局:认证科。

区生态环境局执法支队

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

3

招标代理机构检查

检查招标代理机构开展代理业务过程中遵守《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的情况。

招标代理机构明码标价情况的检查

招标代理机构

区发展改革委:招标投标管理科

区市场监管局:价监反科

4

宾馆、旅店监督抽查

区公安局:宾馆、旅店取得许可证情况的检查。

区卫生健康委:对宾馆、旅店卫生等情况的检查。

区消防救援支队:对消防安全职责履行情况的检查

区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情况的检查。

宾馆、旅店

区公安局:治安支队执行

区卫生健康委:区卫生健康执法支队

区消防救援支队:防火监督科

区市场监管局:食品二、三科

5

培训机构专项治理

对校培训机构学行为的检查。

对校外培训机构收费、广告等行为的检查;对校外培训机构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检查。

面向中小学的校外培训机构

区教委:职成教科

区市场监管局:价监科、广告科、消费维权科

6

燃气经营监督执法检查

燃气经营许可证取得情况,燃气经营监督执法检查。

对特种设备使用、充装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的检查。

燃气经营企业

区经信委:应急管理科

区市场监管局:特监科。

7

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

对未经许可和登记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组织或个人等职业中介行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用人单位情况的检查。

市场主体登记信息的检查。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用人单位

区人力社保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区市场监管局:信用科

8

市政工程监督检查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达标排放情况的检查。

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营运管理的检查

城镇污水处理厂

区生态环境局:执法支队

住房城乡建委执法支队

9

建筑施工企业的资质监管

对建筑施工企业的资质检查

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公示信息的检查

建筑施工企业

住房城乡建委:执法支队

区市场监管局:信用科。

10

房地产市场行为监督检查

房地产企业销售行为监督检查

对房地产销售广告的检查

房地产开发企业

住房城乡建委:执法支队

区市场监管局:广告科。

11

排水户监督性检查

对排水许可证办理情况、预处理设施运行情况、水质情况等进行检查

对工业企业、医院(重点排污单位)等排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检查。

中心城区从事工业生产、医疗等活动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重点排水户

住房城乡建委执法支队

区生态环境局:执法支队

12

机动车维修企业检查

对机动车维修企业经营情况的行政检查

区市场监管局:汽车维修企业配备的用于车辆维修和安全检测设备是否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或校准。

区生态环境局:对机动车维修企业环保事项的检查

机动车维修企业

区交通局:执法支队

区市场监管局:计量科。

区生态环境局:执法支队

13

交通运输产品质量监督检查

工程原材料及实体质量抽查。

对使用的特种设备的抽查

区交通建设在建项目

区交通局:执法支队

区市场监管局:特监科。

14

农资经营主体监督抽查

农药(兽药)经营许可的监管;对农资质量安全的监管

农资市场主体登记信息的检查。

获得农药(兽药)经营许可证的农资经营主体

区农业农村委安全管理科

区市场监管局各片区市场监管所

15

外商投资企业履行信息报告义务情况抽查

外商投资企业是否按规定履行信息报告义务的情况

对市场主体公示信息的检查。

外商投资企业

区商务委:外贸外经、执法支队

区市场监管局:信用科。

16

旅行社行业监管

旅行社取得许可证情况检查

旅行社广告宣传检查

旅行社

区文化旅游委:文化执法支队

区市场监管局:广告科。

17

影剧院、歌舞娱乐和电子游戏场所经营情况抽查

影剧院、歌舞娱乐和电子游戏场所取得、公示相关许可证及其他情况的检查。

区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情况检查。

区卫生健康委:对卫生等情况的检查。

影剧院、歌舞娱乐和电子游戏场所

区文化旅游委:文化执法支队

区市场监管局:食品二科。

区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执法支队


18

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抽查

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取得许可证情况的检查,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经营情况的检查。

市场主体登记信息的检查。

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

区文化旅游委:文化执法支队

区市场监管局:信用科。

19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活动监督检查计划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活动监督检查

对网络安全进行检查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区文化旅游委:文化执法支队

区公安局:网安支队

20

统计执法随抽查

调查对象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情况的检查

对市场主体登记公示信息的检查。

资质以上房地产业法人单位

区统计局:综合科

区市场监管局信用科。

21

市税务局部门联合随机抽查稽查案源

对涉嫌税收违法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涉税当事人的检查。

对市场主体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对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检查;对市场主体公示信息的检查。

涉嫌税收违法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涉税当事人

税务局第八稽查局(区税务局配合)

区市场监管局信用科

22

增值税专用发票(百万元版)最高开票限额审批抽查

增值税专用发票(百万元版)最高开票限额审批抽查

对市场主体登记公示信息的检查。

2021年度已申请并通过审批的值税专用发票(百万元版)最高开票限额的企业

区税务局税务所

区市场监管局信用科

23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检查

对市场主体登记事项及公示信息的行政检查。

在建生产建设项目

区水利局:水资源与水土保持

区市场监管局信用科

24

养老机构安全生产联合督查计划

养老机构内护理员医生、护士持证上岗情况;老年人入院评估;值班值守情况;疫情防控;消防等安全应急预案制度等建立;消防演练情况等。


区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监督检查;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住房城乡建委建筑安全建筑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监督检查区消防救援支队对消防安全职责履行情况的检查

区内养老服务机构

区民政局:社会服务和养老服务科

区市场监管局:特监科、食品三科;

住房城乡建委执法支队

区消防救援支队防火监督科

25

工贸领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建材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情况抽查。

对市场主体公示信息的检查。

建材行业市场主体

区应急局:工贸科

区市场监管局:信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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