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179345/2025-00123 | [ 发文字号 ] | 荣市监函〔2025〕113号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5-06-24 | [ 发布日期 ] | 2025-06-24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179345/2025-00123 |
[ 发文字号 ] | 荣市监函〔2025〕113号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发布日期 ] | 2025-06-24 |
[ 成文日期 ] | 2025-06-24 |
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区人大十八届八次会议第20250026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管局
关于区人大十八届八次会议第20250026号
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刘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网络直播带货农产品监管的建议》(第20250026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们认为:您对网络直播带货农产品监管的建议抓得很准,既有数据支撑,又有现状特征分析,特别是从建立自律和监管机制、提升农产品供应链监管水平、制定农产品质量、加强产品质量监管和电商人力资源培训,以及强化网络监管五个方面所提意见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操作性,是强化直播带货农产品监管的重要举措。有鉴于该件仅由我局办理的局限性,经我局立足职能职责,深入研究,认真推进,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已开展工作情况
(一)完善网络销售食用农产品监管工作机制。依据重庆市市市场监管局出台的《关于全面加强经营环节网络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切实加强我市网络食品(含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餐饮服务)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开展食品经营网络平台(自建网站)的建档备案工作,保障网售食品消费安全。
(二)压实直播平台主体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督促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平台管理责任,建立入网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审查登记、食品安全自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制止及报告、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理等制度,强化网络食品监督检查。
(三)强化网络直播行业生态整治。一是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在区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下,严格落实《关于印发重庆市荣昌区2024网络市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荣网联发〔2024〕1号)和《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4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2024网络市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渝市监发〔2024〕38号),集中整治网络市场突出问题,2024年至今共检查网站、网店、直播营销主体1000余个(次),督促入网经营者整改违法行为140余条。二是加强网络食用农产品广告监测。依托重庆市市市场监管局监测中心开展互联网食品广告监测。对抖音、快手等直播和短视频平台,2024年至今共监测互联网广告1200余条次。
(四)加大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力度。一是自2023年起市农委、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内推广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目前主要开展蔬菜、水果、畜禽、禽蛋、养殖水产品等5类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为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的推广应用的基础。二是根据市局的“渝溯源”小程序2024年3月开始区局推动承诺达标合格证与重点食用农产品“一品一码”全程追溯管理平台建设,确保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目前“渝溯源”系统内共有溯源信息共有219648条。三是区市场监管局督促辖区农贸市场查验入场销售食用农产品的承诺达标合格证,并指导帮助我区3家农贸市场有建立了快检室,每日对入场的农产品进行10%的样品快速检测,每月对入场的农产品进行全覆盖快速检测。要求农贸市场检测人员对检测不合格的食用农产品进行通报,区农业农村委及时对当地的食用农产品种植户进行调查处理;对不是本地的食用农产品,定期通报给辖区的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处理。四是每年区市场监管局和区农业农村委分别对食用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检,区市场监管局2024年全年共抽检600余批次,对不合格产品及时进行了后处理。五是区市场监管局与区农业农村委及区大数据中心共同开发了“猪肉监管一件事”的小程序,目前我区销售鲜猪肉的用户共计543户,均已注册,正在推广使用当中。
二、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区市场监管局将会同相关单位,按照职能分工共同推动网络直播带货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完善协作机制,强化排查清理。充分发挥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作用,在区委网信办的统筹下,加强与农业农村委、公安、商务、文化旅游、人社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畅通农产品网络直播营销监管线索移交、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协助网信办和农业农村委开展对农产品营销网络直播的清理,准确掌握全区农产品营销网络直播数据底数,确保规范管理对象清、情况明。
(二)狠抓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加强与区农业农村委的合作,以农产品供应链监管为抓手,以食用农产品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为重点,联合开展重大节点、时令季节等时机农产品网络消费普法宣传活动,大力宣贯《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等规范网络直播营销的法规政策,提高自觉守法意识,提升依法经营能力。
(三)强化监测检查,实施精准监管。联合区委网信办,区农业农村委,以及依托市市场监管局网络监测中心,以各网络直播营销平台为重点,针对不同季节、时节阶段的时令农产品品种、社会关注热点、群众投诉举报热点,重点针对虚假宣传、夸大宣传、价格违法等行为,大力开展对网络直播农产品营销平台的日常监测及流量靠前直播间的抽查监测和专项监测,对问题关键环节、问题多发行业,适时进行预警提示,实施精准监管。
(四)严查违法行为,形成强大震慑。严厉查处网络直播农产品营销经营者虚假营销、虚构流量数据、虚构交易互动数据以及刷单炒信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利用监测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投诉举报、部门移送、舆情等方式收集违法线索,重点查处农产品直播营销中的价格违法、虚假违法广告、侵害消费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开曝光典型案件,震慑违法者、警示经营者。同时在查处中体现对新业态的包容审慎监管理念,适度引入容错机制,对屡教不改、造成社会恶劣影响的依法坚决予以打击,推动农产品网络直播营销高质量发展。
(五)突出消费维权,优化消费环境。持续畅通12315消费投诉热线,对涉及农产品网络直播营销的消费者投诉举报依法妥善处理和及时反馈,对涉嫌违法线索依法予以调查核实,严禁“以调代罚”。强化12315投诉举报数据分析和运用,对投诉举报集中的农产品品种、属地镇街、直播间以及影响面广、具有普遍性的投诉举报形成消费预警,必要时发布消费警示、经营提示。
下一步,我们将加强与网信、农业农村委、商务、公安等部门协作联动,畅通部门间无缝协作机制和联合执法、信息共享、定期会商等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动源头治理,形成监管合力,构建放心农产品网络消费环境。
此答复函已经蒋平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功能模块”进行评价。再次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理解,也恳请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帮助和支持。
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