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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6179345/2025-00120 [ 发文字号 ] 荣市监函〔2025〕147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5-07-01 [ 发布日期 ] 2025-07-01
[ 索引号 ] 11500000MB16179345/2025-00120
[ 发文字号 ] 荣市监函〔2025〕147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5-07-01
[ 成文日期 ] 2025-07-01

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区人大十八届八次会议第20250080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函

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人大十八次会议第20250080

建议办理情况的函

刘卫东代表:

提出的《关于加强洗车行业监管的建议》(第20250080号)收悉。感谢您对洗车行业相关情况开展调研并提出宝贵意见,经与区交通运输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局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针对部分洗车店存在未办理正规手续,服务质量良莠不齐问题区市场监管局加强经营主体营业执照登记服务、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通过日常监督检查和广泛收集问题线索,指导和督促洗车经营主体按要求办理营业执照登记,合法合规、诚实守信开展经营活动,打击侵犯消费者权益行为。今年以来新增“洗车”经营范围登记6户,无“洗车”消费纠纷举报投诉。

二、针对乱堆乱放、占道经营及进出洗车库污水横流等问题不仅影响了市容也给周边居民生活带来了不便存在交通拥堵和安全隐患大部分洗车店为了节约成本没有建设污水收集与处理装置没有循环利用水水资源浪费现象严重随意将洗过车不达标的污水直排到地下管网或周边地下极易造成环境污染问题和办开展洗车行业的规范和整治的建议各部门按照职能职责落实相关工作任务。区城市管理局根据《重庆市荣昌区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3年第二版)》(荣昌府办发〔202381号)相关文件精神积极指导、配合、协助昌元街道、昌州街道加强城区洗车店占道经营、乱堆放的管理。区生态环境局督促洗车场配套建设沉淀池、隔油池等设施,确保废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通过日常巡查、抽查、投诉处理等方式,检查洗车场是否落实环保措施,禁止洗车场废水直接排入雨水管网或周边水体,对违法排污行为依法查处。适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加强对洗车场废水治理设施运维指导,强化日常监管效果,杜绝发生违法排污行为。区交通运输委建立了洗车店台账,要求4家未办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的洗车店按要求完成整改对城区洗车店(三类机动车维修业户)开展常态化监督指导,督促新增维修业户登记备案,积极引导该类业户自觉规范经营,按要求设置沉淀池、导流沟等,严格执行排水许可制度。

三、针对洗车用水属特种用水部分洗车店按非民用或民用自来水标准缴纳水费未按照特种用水价格缴纳水费。甚至一些洗车店未经批准擅自打井、偷采地下水洗车造成水资源的损失国家利益受到严重侵害的问题和“加大执法力度的建议各部门依法开展相关工作强化监管执法。区市场监管局走访调查区内供水企业,提取供水企业建立的特种用水用户名单50户,并对相应用水主体用水量、收费情况进行核查,了解到供水企业建立了核查用水主体用水用途机制,适时对新增特种用水用途用水主体收费单价进行调整,督促供水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相关规定执行水价,截至目前,未收到关于特种用水收费争议举报投诉。同时,积极对接区发展改革委、区城市管理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反馈有关自来水用途分类相关事项。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对发现的擅自打井、偷采地下水洗车等有关线索及时移送水利部门,保护国家利益不受侵害。       

四、针对加强宣传教育。向洗车店经营者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环保要求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规范经营、节约用水。增强居民环保理念提倡有车居民多去节水型的洗车店或者用节约的方式自己洗车的建议区市场监管局、区交委、区城市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强化联动加强宣传引导。

区市场监管局结合12315消费者群以保护日、年报工作等监管业务加大宣传,督促洗车行业经营主体守法经营、依法缴纳水费,要求供水企业依法收取特种用水费用。区城市管理局加强宣传引导,强化源头管理。对辖区洗车店进行逐一检查并签到承诺书,引导洗车店经营者自觉履行“门前三包”职责,不随意堆放物品、不乱排污水、不破坏环境卫生,不超出门店经营,做到文明规范经营,并督促店主做好门前市政设施日常维护和保养,确保其完好、整洁、畅通。区生态环境局加强宣传指导,督促洗车场配套建设沉淀池、隔油池等设施,确保废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区交通运输委将结合日常工作积极引导洗车行业经营者自觉规范经营

此答复函已经蒋平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功能模块”进行评价

              

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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