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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6179345/2024-00156 [ 发文字号 ] 荣市监函〔2024〕263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4-07-09 [ 发布日期 ] 2024-07-09

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区政协第十六届三次会议第163219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尊敬的李媛委员、朱彬委员、学荣委员、怀苗委员:

收到《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食品安全监管建议》的重点提案(第163219号)后,我局高度重视,成立工作专班,召开部门协调会和科所联动工作会,对委员们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充分吸纳,现将办理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提案办理

  (一)规范办案,落实责任。拟定出台了《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荣市监发〔202481号)《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荣昌区2024年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荣

市监发〔202439号)《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的通知》(荣市监发〔202356号)等工作方案,对委员们提出的建议办理明确了具体任务、阶段目标、实施步骤、责任分工。

(二)安排经费,强化保障。积极争取财政专项资金50万元,组织实施食品专项抽检1000批次,检出不合格产品25批次,立案查处25件,对全区高风险食品监督抽检100%全覆盖。

(三)健全机制,强化督查。成立专项督查组,结合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巩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定期开展提案办理进度的专项督查2次,通报隐患问题16个,明确整改时限及责任人,强化责任落实。

二、聚焦重点,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一)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依托食品安全宣传周“3·15权益日食品安全你点我检等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手册5万份,开展食品安全五进活动6场,对外宣传4万余条,全媒体阅读量达1.2亿人,在全市、全区形成强大宣传氛围。

(二)多措并举推动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出台了《荣昌区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清单》,对区委、区政府领导层面的责任予以明确,对镇街、部门的责任进行了清单化、明细化、具体化。既抓上责任分解,又抓线上任务落实,推动落实食品安全常态化监管。

(三)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机制。21个镇街市场监管所设立举报投诉站,建立完善投诉举报制度机制。今年共受理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案件483件,占投诉举报的24.51%,同比增长1.7%。其中一般食品投诉278件、酒水饮料29件、保健食品3件、餐饮服务173件。已调查处理483件,立案查处4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7.23万余元。创新建立企业在线处理消费者投诉机制,引导企业处理消费投诉152件,群众满意率达100%

(四)加强能力建设打造专业管理队伍。累计投入5000万余元,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建设,形成1+48+N食品安全社会治理体系,率先建立党建+食品安全专业化队伍,建立科所、所所、所办联动机制,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共治格局,打通食品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

(五)加大整治力度严格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以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巩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抓手,联合公安、教委、农委等部门集中力量对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了地毯式摸排和专项检查。检查市场主体1.58万家次,查处违法案件375件,侦结食品安全犯罪案件2件,打击处理7人,持续保持严惩重处的高压状态。

(六)强化信用监管塑造守法典范。出台《食品安全信用监管制度》《食品安全信用监管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将食品安全信用监管纳入诚信体系建设整体规划,实施联合惩戒3257户次、信用修复1421余条,实现分级分类动态监管100%,构建起全区食品安全信用监管新格局。

(七)加强基层监管执法装备提高监管执法能力。21个镇街市场监管所建立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室,配备农兽药残留等22类常规快速检测设备。今年以来,共实施快速抽检246批次,结果异常比例达6%,食品安全问题发现率得到有效提升。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提案办理过程中,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切实解决了委员们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除了与委员们主动联系不够、工作汇报不够、宣传报道不够以外,就当前全区食品安全形势而言,我区仍处于食品安全问题高发期。一是产业基础薄弱。全区1.2万余家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中,规模以上企业较少(50家),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小食品店及10人以下的生产经营主体占绝大多数,食品行业小、散、乱的安全风险仍然存在。二是部分领域风险突出。第三方销售、电商、自媒体、海外代购等新业态、新模式层出不穷,基于网络的违法行为更加复杂、隐蔽,取证难、查处难问题突出。三是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个别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不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落实产品质量控制,成本意识大于安全意识,尤其是个别小餐馆、小食品店制度不健全、管理不严格、操作不规范等问题依然存在。四是共建共治责任意识不强。部分群众法治意识不强,发现问题不举报、遇到问题不维权、举证问题不发声等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少数新闻媒体为了博人眼球夸大事实、虚假宣传等混淆了群众视听。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

下一步,我们将以办理提案工作为抓手,围绕满意率、落实率、办结率,结合持续巩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以有力有效的工作举措,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治理。

(一)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监管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一线人员岗位责任。强化督查督办、失职追责,层层传导压力,推动食品安全责任落实。

(二)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落实食品安全十四五规划,推进基层监管机构规范化建设,努力实现人员专业化、装备现代化、办公自动化、管理规范化、责任网格化的五化目标。

(三)进一步强化源头治理。持续加强农产品产地土壤和农产品重金属污染监测,持续开展高毒农药专项治理、兽药综合治理5年行动计划和禁用化合物及兽药超标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加强食品安全源头治理。

(四)进一步加强风险监测。大力开展违法添加、行业潜规则等标外风险监测,综合分析食品快检、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投诉举报、舆情监测等信息,科学划分风险类别和等级,建立风险隐患清单,实行销号管理,确保问题食品早发现早整改。

(五)进一步强化突出问题治理。持续开展食品安全利剑行动,严肃查处假冒伪劣食品,严厉打击虚假广告、虚假宣传和消费欺诈,深入开展两超一非、校园周边五毛食品、农村家宴、婴幼儿配方乳粉等专项整治。

(六)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坚持字当头、重典治乱,打防并举、标本兼治,强化部门联动、行刑衔接。严格执行处罚到人,及时公开典型案件,强化违法打击的震慑效应,努力形成不敢违法、不能违法、不想违法的良好格局。

(七)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切实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努力提高群众的消费知识和生产经营者的守法诚信意识,主动接受群众和媒体监督,形成全社会共治共享的浓厚氛围。

保障食品安全既是民生工程,又是公共安全。我们将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委员的关心帮助支持下,认真履职,勇于担当,积极作为,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此复函已经杨拥军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政协委员履职服务平台进行评价。

附件:1.《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

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荣市监发〔202481号)

2.《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荣昌区

            2024年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荣

市监发〔202439号)

3.《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

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的通知》(荣市监发〔202356号)

               

(此页无正文)

                           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78

联系人:周小兵

联系电话:17784753929

    邮政编码:402460

附件1

荣市监发〔202481

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场监管所,机关科室,纪检组,执法支队,消委会:

为持续巩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着力构建长效监管机制,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现就进一步加强食品市场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深化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重要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一贯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对履行食品安全监管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全面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已成为当前必须特别关注并着力解决的关键问题。要积极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持续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原则和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紧紧围绕服务地方改革发展大局,全面履行法定监管职责,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管和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努力在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巩固整治成果和构建长效监管机制上下功夫,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持续巩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成果。

    二、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主要任务

(一)切实加大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清理规范力度。严把食品生产经营准入关,通过依法核发(换发)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进一步规范食品市场主体。按照统一指导、分级管理、属地管辖的工作原则,严格依法核发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把好主体准入关。结合登记、年报、日常巡查、专项检查等,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清理和规范力度,切实解决食品市场中存在的证照过期、证照不符、超范围经营等问题,严厉查处和依法取缔无证经营行为。(牵头单位:注册许可科、信用科,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

(二)集中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以季节性食品和节日性食品为重点品种,以城乡结合部、旅游景点等为重点区域,以集贸市场、校园周边为重点部位,开展食品安全集中整治,突出抓好对饮料、白酒、葡萄酒、乳制品、食用油、矿泉水、膨化食品、酱油、食醋、糕点、儿童食品、地方特色食品等群众日常生活必需品以及消费者投诉举报集中食品的整治工作,督促经营者依法下架退市不合格产品,查处违法经营行为,维护食品市场秩序。强化市场巡查,将监管重心下移,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日常巡查和属地监管责任。(牵头单位:食品科、餐饮科,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

(三)全面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管理。以《食品安全法》《重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努力提高广大群众食品安全意识。严格督促农村家庭宴席承办者落实食品管理制度,指导宴席举办者对餐饮用具进行消毒,完善防蝇、防鼠、防尘、防腐、供排水设施,禁止发芽、霉变、过期等食品流入餐桌,及时处理不合格食品及安全隐患。(牵头单位:餐饮科,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

    (四)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大对食品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以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借送货下乡名义向农村倾销超期、变质及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为重点,强力整治食品市场秩序。要突出加大对违法经营的处罚力度,震慑不法生产经营行为。严格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适时在媒体公开曝光查处的大要案件,有效震慑违法食品生产经营者,切实促进食品市场健康发展。强化案件查办工作,突出案件查办重点,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对发现的问题食品及其来源不清的绝不放过,对查办案件中涉及其他部门职能的案件线索,要及时通报相关职能部门,涉嫌犯罪的,要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牵头单位:执法支队,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

    (五)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自律行为。督促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健全各项自律制度,履行法定责任义务,提高自律水平。会同有关部门引导鼓励商场、超市向农村及城乡结合部延伸,提高农村连锁配送经营食品零售终端覆盖率,规范食品经营者进货渠道,从进货源头上把好食品质量关。要加强对连锁配送食品的监管,指导食品连锁配送经营企业认真履行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并随配送货物及时将相关进货查验资料下发至所属零售终端保管备查。要督促零售终端对自行购进的食品履行好进货查验责任,形成自购食品追根溯源机制。(牵头单位:食品科,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

    (六)强化快速检测和抽样检验工作。以社会关注、农民关心、消费者投诉举报问题集中的散装和预包装食品为重点,适时组织开展食品质量快速检测和抽样检验,切实提高上市食品质量。对经抽样检验确定的不合格产品,要监督经营者立即下架退市,并通知生产企业进行召回或者销毁处理,防止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要及时汇总分析食品质量抽样检验结果,按照法定的程序发布食品消费提示、警示,为消费者安全、放心消费提供正确导向。(牵头单位:综合科,责任单位:各相关科室、各市场监管所)

    (七)加强监管队伍能力建设,发挥协管员作用。按照分级分类培训的原则,以提高依法行政和科学监管能力为重点,通过制作发放专业培训教材、课件,举办集中培训班等方式,对监管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专业知识的学习和掌握,树立科学监管理念,提高科学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按照协管员协助执法、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宣传引导等职责规定,结合日常业务工作特点,进一步规范协管员工作职责。组织协管员集中开展相关业务培训,提高协管员应知应会能力,建立健全协管员年度工作考核。(牵头单位:人事科,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

(八)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指导监督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培训制度,坚持先培训后上岗,定期培训食品从业人员。对所有食品从业人员、尤其是企业负责人和质量安全管理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法律法规以及行业道德伦理的宣传教育。开设食品安全宣教栏目和窗口,加强与公众间的食品安全信息沟通交流,宣传重大食品安全举措及成效,及时准确公布监督检查、风险评估和风险预警等食品安全信息。注重发挥新闻媒体、消费者和社会的监督作用,大力宣传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常识,让群众了解和掌握食品安全的基本知识、鉴别假冒伪劣食品的基本方法、依法维权的基本程序,切实提高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抵御防范能力,养成良好的消费观念和消费习惯,筑牢食品安全防线。(牵头单位:综合科、宣教科,责任单位:各相关科室、各市场监管所)

    (九)完善应急处置预案,提高食品安全应急处置能力。按照《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完善事故报告和处理机制,进一步明确监管执法人员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的方法、措施、程序、时限和责任,提高对食品安全事故的预警和处置能力,确保信息报告及时、应急反应迅速、事故处理得当。(牵头单位:综合科,责任单位:相关科室、各市场监管所)

三、切实加强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各科所要结合工作实际,将工作任务层层分解,量化细化,要采取专项检查、日常检查、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一级抓一级,层层抓检查,确保落实到位。要及时通过回头看等方式发现和总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和完善,全面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各市场监管所、相关科室要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该项工作的梳理汇总,并建立信息报送制度,每月28日前报送相关工作情况,1010日前报送综合性总结。(联系人:吕雪,联系电话:15123951795,电子邮箱:1053651633@qq.com

    

            

            

附件2

荣市监发〔202418

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荣昌区2024年食品安全专项抽检计划的  

各市场监管所,机关各科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关于下达2024年重庆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的通知》(渝市监发〔20241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荣昌实际,区局制定了《2024年荣昌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228

2024年荣昌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发〔201917号)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5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规范》的通知(市监食检发〔202376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2024年全国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的通知》(国市监食检发〔202415号)《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关于下达2024年重庆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的通知》(渝市监发〔20241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荣昌实际,制定2024年荣昌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讲政治、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工作总思路,以有效排查规模性、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着力提高风险防控能力为工作目标。参照2023年市局的考核要求,全区农产品和食品抽检量达到4批次/千人的目标要求,市场监管系统完成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达到3批次/千人以上,其中,食用农产品抽检在1批次/千人以上

二、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规则,按照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要求,统一抽检工作规则,降低食品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坚持问题导向,改进抽检监测和核查处置工作,提升问题发现和处置能力;坚持监管为民,聚焦抽检百姓急难愁盼问题,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坚持统筹协调,围绕风险隐患、大宗食品、薄弱环节、监管重点等,科学合理制定抽检计划,减少重复抽检,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

三、工作任务

2024年我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任务共1219批次,其中,中央转移支付任务(以下简称国抽236批次,省级转移任务310批次,市县食用农产品专项任务673批次。

(一)国抽任务。

1. 抽检单位。抽样单位为食品科、各市场监管所,由食品科统一安排送样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进行检验。抽检数据均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和规范要求,及时准确进行报送,抽检数据均应报送至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普通食品(保健食品除外)报送分类A抽检监测(中央转移),报送分类B“2024年总局抽检计划,保健食品报送分类A抽检监测(中央转移),报送分类B“2024年总局抽检计划(保健食品)

2. 抽检对象。覆盖本区获证在产食品生产企业,兼顾区内大型、连锁餐饮单位和大型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抽检品种包括粮食加工品、酒类、调味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食用农产品等24大类。抽检品种及具体任务数量见附件1,对应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按《全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4年版)》执行。

3. 抽检区域。抽样地点覆盖各镇街。抽检的样品主要在流通环节购买。流通环节未抽到的样品,可在生产环节抽取。流通环节主要在大中型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学校幼儿园周边食品销售场所。餐饮环节重点抽检学校、托幼机构和养老机构食堂,以及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等。

4. 抽检频次。要全年均衡完成抽检任务。季节性生产销售的食品或存在季节性质量安全风险的食品,在相应季节增加采样量。节令性食品要在节前开展抽检工作,可结合具体情况开展专项抽检。

(二)省级转移任务。

1.抽检单位。抽样单位为各市场监管所,检验单位为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永川片区)。抽检数据均应报送至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省级转移任务报送分类A抽检监测(省级转移),报送分类B“2024年重庆柔性抽检计划

2.  抽检对象。省级转移由各市场监管所自行安排使用,抽样任务见附件2。各所省级转移任务主要用于跟踪抽检、你点我检、执法办案、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举报投诉、快检跟踪抽检和结果验证等方面,抽检品种和检验项目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确定,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后跟踪抽检和生产环节省级本级任务未能覆盖部分也可纳入省级转移计划。不将标签、感官等无需实验室检验的指标列为抽检项目。

(三)市县食用农产品专项任务。

1.抽检单位。抽样单位为各市场监管所,检验单位为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永川片区),抽样检验严格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印发《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和核查处置规定》要求执行;抽检数据均应报送至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食用农产品报送分类A市级农产品专项抽检,报送分类B“2024年重庆荣昌农产品抽检计划

2.抽检对象。应以销售范围广、消费量较大的批发市场、超市为主,适当降低小微经营主体的抽检比例,各单位抽检的具体品种原则上不得重复,抽样任务详见附件3。各类食用农产品抽检品种及对应的检验项目见附件7,检验方法参照《全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4年版)》。

3.抽检区域。抽样地点覆盖各镇街。加大对农贸市场、城乡结合临时集贸市场等经营单位和区域的抽检力度。抽检的样品主要在流通环节购买,流通环节未抽到的食品,可在餐饮环节抽取。

4.抽检频次。原则上要全年均衡完成抽检任务,各所应根据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的交易数量和季节等特点按比例确定抽样频次和数量,原则上每户入场销售者每月至少抽检1批次,应每周抽检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品、鲜蛋等食用农产品。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问题导向,排查风险隐患。对抽检中发现的农兽药残留超标、重金属和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两超等突出问题,持续组织开展跟踪抽检。对塑化剂超标、铜绿假单胞菌污染等重点难点问题开展延伸性监测,将抽检工作延伸至生产全过程,排查并解决行业性风险。聚焦保健食品、一老一小食品等,以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农村地区、大中型农贸批发市场、社区便利超市、母婴用品店等为重点区域,以生鲜电商、直播带货、网红餐厅、餐饮外卖、集中供餐等为重点环节,加大抽检力度。强化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的运用,对信用风险高的企业适当提高抽检比例;对问题线索企业实施飞行抽检,对检出不合格的企业实施跟踪抽检。不得将标签、感官等无需实验室检验的列为抽检项目。

(二)减少重复抽检,均衡推进任务。充分利用国抽信息系统校验功能,减少重复抽检,减少低风险企业和食品的抽检频次,提高食品抽检覆盖率,提升食品抽检的精准性、规范性。食用农产品抽检应当以销售范围广、消费量较大的批发市场为主,适当减低小微经营主体的抽检比例。各科所要周密部署和均衡推进年度、季度、月度抽检任务,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确保实现生产、经营、餐饮等环节全链条抽检,合理分配不同区域、不同规模、不同环节的抽检比例,确保高质量按时完成年度任务。2024年,市局将重点考核季度抽样检验均衡性,各单位要严格根据每月任务量(附件4)有序推动抽样检验进度。

(三)坚持开门办抽检,推进社会共治。拓宽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渠道,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广大消费者等共同参与抽检工作,营造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共享格局。聚焦人民群众关注度高的问题,常态化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服务惠民生系列活动。用实实在在看得见的行动,提高你点我检抽检批次量,让老百姓真切感受到食品安全和政府为保障食品安全所做的努力。

(四)加强统计分析,强化结果运用。开展季度、半年、年度统计分析,为食品安全监管和经济形势分析提供决策参考。强化食品安全苗头性、倾向性和潜在性问题研判,为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重要舆情应对、风险会商等提供基础支撑。加强规模性、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预警防控,提升风险识别、研判和防控能力。规范抽检数据填报,着力提升抽检数据质量。

(五)坚持宽严相济,提升处置效能。加强科所协同联动,加强核查处置督促指导,以一年内多次抽检不合格、连续多年抽检不合格以及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为重点,要推动将相关涉事企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对发现有严重风险的食品安全问题,依程序限时上报,快速处置;综合运用三书一函,督促风险处置落地落实;继续推行核查处置技术帮扶,坚持宽严相济,避免小过重罚,同时举一反三深入排查原因,降低问题复发率;结合跟踪抽检、回头看等手段,跟踪问效核查处置效果。要推动把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落实情况纳入核查处置工作内容,督促企业将抽检及核查处置发现的问题列入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

(六)规范信息公开,加强消费教育。完善抽检结果信息公布制度机制,严格审核把关,综合科按照时、度、效原则,稳妥公布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各科所按照信息公告要求,认真核对拟公告不合格产品信息并反馈,不得擅自公布监督抽检结果以及本区域内评价性抽检合格率、风险监测结果和相关核查处置信息。组织编发食品安全消费提示、风险提示、风险解析,制作科普动漫、短视频,开展常态化消费教育。组织食品安全科普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等活动,对消费者进行消费引导。

(七)加强经费管理,严肃工作纪律。建立健全抽检经费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监督抽检专项经费使用的监督和管理,严格执行市局印发《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经费管理办法》规定,切实做到单独核算,专款专用,按规定程序实报实销,不得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参与抽检的各科所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更改抽检信息,不得瞒报、谎报、漏报检验数据,不得擅自发布有关抽检信息,不得在开展抽样工作前事先通知被抽检单位和接受被抽检单位的馈赠,不得利用抽检结果开展有偿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严格执行市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样品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内容,加大对抽检样品规范管理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违规抽检行为一律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八)其他事项。各市场监管所要高度重视抽检工作,明确至少2名人员专门负责抽检工作,尽快根据本计划认真细化抽检任务,确保年度任务均衡有序推进,按时完成。各所应于每月(12月除外)28日前通过内网邮箱报送当月抽检台账至综合科吕雪处,1210日前完成全部抽样任务。

附件3

荣市监发〔202457

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2024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

的通知

执法支队,各市场监管所,机关各科室,消委会:

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已经区局2024年第8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516

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

                  

一、培训内容

(一)突出政治引领,深化理论武装。坚持把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必学内容,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干部教育培训最突出的位置,全面纳入培训计划和教学布局,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诚实践者。

(二)加强党纪学习教育,开展综合素质培训。

将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重点任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组织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增强党纪党规意识。围绕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开展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保密、依法治国以及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务干部等能力提升培训;有针对性开展优秀年轻干部、新进人员综合素能培训,促进广大干部优化知识结构、拓宽眼界思路、提升综合素养。

(三)突出服务大局,强化落实能力培训。围绕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市场监管重要论述,以及市委六届二次全会精神、市政府工作报告、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紧扣市局、区局党组部署的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立足行风建设,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加大市场监管领域能力素质培训力度,结合专业化队伍建设,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培训,扎实上好党建引领、竞技比武、精英传承、清廉守纪四堂课,切实提升干部履职尽责、抓落实的能力本领。

(四)突出一专多能,抓实综合能力培训。加大职能科室间合作办训力度,围绕三品一特监管、维护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综合行政执法等大业务条块,联合举办综合性业务技能培训,持续深化党建引领,以积极参加市局全员大培训岗位大练兵技能大竞赛促进能力大提升活动为抓手,将精英文化延伸开来,锻造符合市场监管现代化建设要求的复合型人才。

(五)严明纪律作风,加强行风建设。行风建设直接关乎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市委、市政府和市场监管总局要求的实际效果,关乎着市场监管队伍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关乎着市场监管事业的长远发展。切实将党风政风行风建设有关的学习内容纳入区局集中培训课程,开展专题培训、专题警示教育;积极宣传严明纪律作风、加强行风建设的重要意义,以严明的纪律、优良的作风增强工作效能,提升服务质量。

二、培训安排

(一)集中培训。

2024年计划举办56期培训班,其中业务培训班44期,综合培训班12期。

1. 业务专题培训班。针对市场监管各项业务工作,聚焦专业化能力提升,举办信用监管、执法办案、网络交易监管、认证认可、知识产权、食品安全监管、注册许可、小个专党建、产品质量监管、药品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等业务培训班44期。

2. 综合素质培训班。举办党务干部、人事工作、行风建设、党纪学习教育等综合培训12期。

(二)其他培训。

1. 师徒制培训。强化党建引领,进一步优化传帮带人才培养机制,突出跟师学习锻炼。不断壮大骨干人才队伍,让有业务学习需求的同志自助求学,通过线上经验交流,线下跟师锻炼,切实解决干部职工业务不精不专、能力素质不高的问题。每名骨干人才带徒培训后需填写《业务助学清单》,并交至人事科备案,做为年度最优业务骨干评选的重要依据。

2. 网络平台学习。组织干部参加重庆干部网络学院、总局行政学院网络平台学习,按要求完成学时任务,并将完成情况纳入科所年度考核。组织干部广泛参与学习强国等平台学习。

3. 自学自训。坚持外训内讲,凡是派到区局之外参加3天以上脱产培训的干部,培训结束1个月内在区局通过微课堂形式进行内讲,并于内讲后3日内将《外训内讲暨微课堂记录表》报人事科。  

4. 市场监管大学堂学习。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市场监管大学堂学习,学习贯彻中央重大活动、重要会议、政策理论、市场监管重点工作等内容。

5. 组织调训。严格组织落实好市局、区委组织部干部调训任务;按照市局要求,积极选派基层专业技术骨干进修锻炼;认真组织做好新录用干部、遴选商调干部、军转干部参加市委组织部初任培训、岗位培训等。

6. 双向实做培训。各业务科室在开展业务培训时,不仅要根据年度计划和工作任务对基层所开展实做培训,也要在基层单位有实做培训需求时,及时配合,做到主动出击,积极响应。

7. 川渝合作培训。依托川渝共建的大平台,积极对接四川省市场监管部门,从知识产权、消费维权、食品监管等多方面开展合作培训,相互吸取经验作法。

8. 扎实上好党建引领、竞技比武、精英传承、清廉守纪四堂课促进素质提升。结合专业化队伍建设,依托支部主题党日平台送学上门、积极参加市局全员大培训岗位大练兵技能大竞赛促进能力大提升活动,采取微课堂、云讲堂、互动沙龙等精英传承模式,开展廉政讲堂、举办青年干部座谈会,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培训,推动建立横向联系、纵向联动、优势互补、集成增效的培训新格局。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坚持两不误、两促进统筹安排好教育培训和业务工作,积极为干部参加学习培训创造条件。要合理安排培训学员,增强选派培训对象的针对性、相关性和匹配性,做到不重复调训、不缺失培训、不多头培训。

(二)强化协作配合。区局人事科负责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的整体规划、统筹协调及督促检查等工作。培训科室负责培训班次的组织实施,具体负责培训方案的制定实施,教学教务的组织管理,以及培训考试。

(三)严格培训管理。要严格培训计划的组织实施,培训科室应事前将培训计划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报人事科。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按照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培训科室应加强培训事前审核和事中监督。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按照市局凡训必考要求,培训科室采取结业测试的方式检验学习成效,实现以考促学,并做好培训资料及测试情况的整理备查,参训人员考核结果与科所年度考核结果挂钩。要厉行节约、勤俭办学,严格培训费管理,全局干部原则上不参加未纳入各级培训计划、需单独交纳培训费的培训班次。

(四)增强培训实效。坚持需求导向,培训科室要加强培训设计,事前应主动征求培训需求,结合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岗位人员的特点,科学制定培训计划,增强培训的针对性。要创新培训形式,丰富培训载体,坚持课堂教学与现场实作相结合,突出实践性,注重互相启发、实战历练,让干过的人讲干过的事,让身边的人说身边的事,提高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要综合运用讲授式、研讨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的教学方法,调动学员参训的积极性。案例课程占培训课程的比例应不低于30%。每次培训应集中安排或在课程中设置答疑环节,集中解决学员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和困难。

(五)抓好学风建设。培训科室要派人全程跟班管理,加强学风督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干部教育培训学员管理相关规定,严格落实考勤、请销假等制度及纪律作风要求。培训结束后,培训科室要将培训情况、纪律情况、考试情况报组织人事科。加强结果运用,参训人员教育培训考核结果做为年度考核评优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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