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179345/2023-00123 | [ 发文字号 ] | 荣市监函〔2023〕111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3-06-08 | [ 发布日期 ] | 2023-06-08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179345/2023-00123 |
[ 发文字号 ] | 荣市监函〔2023〕111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发布日期 ] | 2023-06-08 |
[ 成文日期 ] | 2023-06-08 |
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区政协第十六届第二次会议第162116号建议的复函
杨新磊委员:
您好!
您在政协重庆市荣昌区委员会第十六届第二次会议所提《关于加强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后续维护规范化管理的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安全的关注,您所调研发现的问题客观实际,提出的建议非常中肯。区市场监管局历来高度重视电梯安全监管工作,举全局之力对电梯安全监管实现了全覆盖,同时也正在深入思考、积极探索如何加强电梯安全管理工作,以利于进一步做好电梯安全监管工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区住房城乡建委等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重庆市特种设备安全条例》《重庆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以及《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17)、《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T5002-2017)等安全技术规范,扎实开展了调查研究,现回复如下。
一、我区电梯安全监管情况
截至目前,我区现有各类电梯3655台,自2019年以来,每年电梯增长率为15%以上,增长速度高于全市平均水平。自2019年以来,我局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区委、区政府和市市场监管局统一部署,持续开展了电梯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电梯门锁(制动器)专项抽查、电梯安全隐患专项排查、电梯维保质量专项抽查、电梯按需维保及检验检测试点、电梯鼓式制动器、安全乘梯守护行动、电梯质量安全提升、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安全标准化管理等工作,确保了在用电梯安全,居民出行安全。全区从2007年以来未发生电梯安全事故。
二、制订相关规范性法律文件
国家重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已建立完善包括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五个层级的法律法规体系,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电梯维护保养规则》《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重庆市特种设备安全条例》《重庆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重庆市老旧住宅增设电梯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等,为电梯安全管理奠定了坚实法律法规基础。区市场监管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据职能职责要求,扎实开展了电梯安全监管工作,对电梯制造、安装、使用、维保等单位进行了监督管理,通过宣传教育、监督检查、责令整改、警示约谈、行政执法等方式督促相关单位全面履行各自义务,确保了电梯安全。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安全管理是电梯安全管理内容之一,目前全区共计使用登记加装电梯87台,涉及物业公司22家、小区39个,87台全部由物业公司履行安全管理责任,电梯运行正常,无相关投诉(举报)。
三、强化动态监管的建议
国家一直以来都非常重视电梯智慧化管理工作,市市场监管局按照国家总局的统一部署,花大力气推行电梯安全智慧化监管工作,基本实现了电梯智慧化管理要求。一是运用智慧化办事网,方便群众办事。电梯从生产许可、安装告知、监督检验申请、使用登记(含登记、变更、停用、注销)、定期检验、检验预警飘红管理、无纸化维保、检验检测、安全责任保险等全流程、全生命周期网上办理。二是运用电梯智慧化监管,方便安全监察。市市场监管局统一开发建设了电梯安全监管APP(渝特安),安全监察人员通过移动终端即可全部查询特种设备使登记信息、检验信息、监督检查记录、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整改资料上传等,安全监察人员可以移动办公和现场办公,方便了现场安全监察工作。三是运用智慧监管平台,提升监管效率。从2020年3月,我局按照市局部署,全面推广落实“重庆市电梯96333应急处置平台建设”,通过大力宣传“96333应急处置平台”,进一步摸清电梯底数,归集电梯基础数据,补充完善了电梯制造单位、安全管理单位、维保单位,电梯使用年限、所处小区、楼栋位置、安全管理人员电话、维保人员电话等相关信息工作,实现了每台电梯赋予唯一编码,只要报出电梯编码,即可查询出电梯所属物业、所处小区、楼栋位置、安全管理人员电话、维保人员电话等信息,实现了电梯应急救援智慧化管理,使电梯困人、故障等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置更智慧、便捷、高效,提升了困人应急处置的响应率、到达率、缩短了困人救援时间,有力的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同时,区市场监管局加强对“96333应急处置平台”数据的运用和处置,对电梯故障处置到达时限不及时、处置时间长、一月内同一台电梯出现两次故障等现象的维保单位进行约谈,责令使用单位和维保公司加强电梯应急救援处置管理和日常维保工作,确保电梯安全。2020年和2021年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12家电梯使用及维保单位负责人开展了约谈,2022年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2家电梯使用及维保单位负责人开展约谈。据“重庆市电梯96333应急处置平台”统计,2020年全区电梯应急响应率93.94%,按时到达率100%,救援到达时间12分钟,困人率0.08%,故障率0.03%;2021年电梯应急响应率96.03%,按时到达率97.92%,救援到达时间14分钟,困人率0.38%,故障率0.12%;2022年电梯应急响应率100%,按时到达率100%,救援到达时间10分钟,困人率0.26%,故障率0.14%;应急救援处置形势持续向好。
四、建立电梯维修基金的建议
电梯是房屋的附属设施,电梯维修资金一直归属于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2022年重庆市人民政府出台《重庆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347号),从2022年5月1日施行,进一步规范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收取、使用等流程,区市场监管局主要职责是对电梯故障进行辨识和确认,出具故障证明材料。一是对电梯故障的鉴定。依据重庆市市场监管局机电处《关于电梯使用大修基金适用应急简易程序的通知》(渝市机特﹝2022﹞29号)规定,区县市场监管局对容易辨识的电梯故障(14项)进行现场确认并出具电梯故障证明,作为电梯使用大修基金证明材料之一,区县市场监管局对电梯故障现场不能确认的,由使用单位约请技术机构进行现场确认,经技术机构电梯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确认,确实存在故障的,由技术机构出具《电梯故障现场勘查情况确认表》,区县局根据技术机构的确认结论在《确认电梯故障申请表》签署意见予以确认;二是大修基金使用。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按照技术机构出具的现场勘查报告结论进行修理或更换,按照大修基金使用要求申报紧急使用房屋大修基金;一般故障和隐患的整治,由维保单位出具电梯故障通知书,由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协商,公示告知业主,由涉事电梯三分之二以上业主签署同意意见后申请使用房屋大修基金;三是关于出台类似房屋维修基金的电梯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的问题,目前、国家、市级层面尚无相关管理规定,但是,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2年6月8日,印发了《关于印发荣昌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方案(暂行)的通知》(荣昌府办发〔2022〕41号),“通知”对补足资金的使用进行了规定:“补助资金应首先用于补足个人住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不足部分。”区住房和城乡建委将加大对虚报、谎报、套取维修资金的行为按《重庆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将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五、规范收费标准的建议
按照价格管理规定,电梯制造、销售、安装、维护保养、零配件的价格实行市场价格,不属于国家定价或指导价,无统一规范价格的依据,且电梯及零部件品牌、产地、质量要求、服务要求不一致,市场价格也会不一致,政府部门无法统一市场价格。
电梯维护保养市场很大,荣昌有3655台,使用单位319家,维保单位42家,荣昌本地有资质维保单位4家,其余维保单位均为外地企业,本地未成立行业协会,据了解,维保企业都参加了重庆市检验协会或者物业管理协会,协会也对电梯维护保养费用问题进行过协商约定,但电梯维保和修理属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双方自愿协议行为,目前无法规依据实施价格干预。电梯维修配件主要以市场价为准,我区没有出台相关的市场指导价,对于不合理的高价电梯维修费,缺乏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区住建委将继续实施维修资金第三方审价制度,确保维维修资金合理、高效使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加大电梯安全使用知识宣传力度,提高电梯故障现场勘验质量,力争故障诊断准确,促使精准维修,让维修资金合理使用。
六、后续维保资金的建议
按照《重庆市老旧住宅增设电梯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渝府办发〔2017〕76号)及《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推进老旧住宅增设电梯的规划指导意见》(渝规资发〔2021〕43号)的规定,区规资局、区住房和城乡建委、区市场监管局对增设电梯项目进行会审,会审时必须查看增设电梯资金分摊协议,其中包含电梯安装、定期检验、使用维修、电费清洁等费用的分摊协议,为增设电梯后续使用管理的资金来源奠定基础。
按照《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规定,增设电梯业主是增设电梯产权人,按照《荣昌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方案》的要求,增设电梯投入使用后,要引入物业管理,物业受产权人委托作为使用管理人,承担使用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对房屋产权发生转移、房屋出租时,电梯产权是否应当变更,国家暂无相关规定,区市场监管局将在后续增设电梯会审工作中,督促业主明确此项内容。
此复函已经杨拥军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领衔代表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15日
(联系人:吕凤彬;联系电话:81066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