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179345/2022-00183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2-05-31 | [ 发布日期 ] | 2022-0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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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发布日期 ] | 2022-06-01 |
[ 成文日期 ] | 2022-05-31 |
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区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第1220号提案的函
荣市监函〔2022〕146号
王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散装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第1220号)收悉,感谢您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我局对您的建议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与您对接沟通。同时积极与区公安局、区城管局联系沟通,共同商定办理事项、明确工作措施,扎实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成立专班。
散装食品因节省了繁琐的包装,降低了食品的价格,且买多买少随意方便,备受消费者青睐。目前散装食品品种繁多,市场份额占全部食品的半数以上,这也导致监管部门对散装食品的监管难度系数增大,存在一定的监管盲区。前期,结合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我局已发现区内散装食品销售存在标识信息不完整、储存防护措施不足等问题,从今年初即组织开展了散装食品专项治理,2022年1月29日印发了《关于开展散装食品销售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荣市监发〔2022〕11号),成立了以分管副局长为组长,各市场监管所、科室等为成员的整治工作组,细化工作措施,严格工作要求,落实监管责任。
(二)严把主体准入,实行信用监管。
依法规范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核发工作,结合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全面清查散装食品经营主体,严查散装食品经营单位是否证照齐全、经营范围是否包含散装食品销售,规范经营主体准入资格。实施动态风险分级管理和网格化监管,在全区所有食品经营单位显著位置张贴了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亮出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监督检查结果和食品投诉电话12315,将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到实处。对食品经营单位实行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推动信用分类管理,适时根据监管情况动态调整食品销售主体食品安全风险等级,根据风险等级开展每年1-4次不等的日常监督检查。
(三)强化宣传教育,提高法律意识。
一是召开约谈培训会。2022年2月17日,我局食品科组织城区散装食品销售量较大的永立百货等10家大型食品超市经营单位负责人进行了集体约谈暨警示教育,分析需要重点治理的食品安全隐患和问题,培训学习散装食品进货查验、防护设施、标识标签等食品安全相关要求,开展了《食品安全法》、GB31621《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和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审要求宣传,并督促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各市场监管所也组织辖区食品经营单位召开法律法规培训会,累计举办培训会16次,培训人员1000余人。通过培训约谈,再次强化了企业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食品安全知识,提高了食品安全控制能力和水平。二是多途径开展散装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利用日常监管、监督抽检、“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企业微信群等多种途径,在商场超市、小食杂店、农贸市场等场所开展散装食品安全法律宣传活动。截至目前,我局已对辖区1679个食品经营单位开展了现场宣传。
(四)开展专项治理,强化主体责任落实。
从2022年1月29日至2022年5月30日,针对辖区所有散装食品经营单位开展了为期四个月的散装食品销售安全专项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检查了是否未经许可从事散装食品经营活动;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经营人员是否取得有效健康证明;散装食品是否加盖或非敞开式容器盛放,做到防尘、防蝇、防虫、防潮等防护措施;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是否使用无毒、清洁的容器、售货工具和设备;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签标识以及分装食品的标签标识是否齐全且正确等十项内容。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862人次,共计检查散装食品销售经营单位1331家次,发现销售过期食品、未落实经营者自查制度、未落实散装食品标识标签管理及贮存要求等各类问题236个,责令整改127家,发现的问题均已在限期内完成,对6家单位给予了告,立案查处销售过期食品、标签标识不规范、销售散装食品不符合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销售人员未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未佩戴口罩等违法违规案件13件。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市场监管部门虽然已多举措、全方位开展了散装食品销售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还任重而道远。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各类食品新问题也层出不穷,加之食品销售门槛低、经营主体变动大及从业人员素质普遍不高、法律意识淡薄等因素,食品销售环节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容易发生反弹,成为了监管的难点和痛点。因此,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认真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把“四个最严”作为食品安全监管的政治要求,加强散装食品安全监管。
下一步,我局将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加强和改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尽职履职,抓紧抓实,持续开展食品销售安全治理工作,进一步规范食品销售行为,提高监督检查频次,特别是提高对散装食品主要销售单位如大型商超和小食杂店的监督检查频次,严格依法依规有力有效治理食品销售违法行为。
二是继续深入开展法律法规宣传,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食品安全意识,每年召开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培训会,提高散装食品经营户依法依规经营意识,加强宣传教育,倡导和推动社会共治共管。同时畅通12315投诉举报电话,积极引导全社会参与散装食品销售安全治理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三是组织开展“回头看”,对检查发现问题的单位加强跟踪检查,加大对责令改正后再次违法违规销售散装食品行为的查处力度。
四是强化协调联动,加强与公安、城管、商委、镇街政府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合力,不断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五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规范引导食品销售企业强化合法合规经营意识,认真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共同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感谢您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出的良好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依法加强监管,督促食品经营单位守法生产经营,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全面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为人民群众营造放心消费的市场环境。
此复函已经杨拥军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委员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31日
(联系人:李微波;联系电话:81066237)
(此答复函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