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179345/2022-00180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2-05-31 | [ 发布日期 ] | 2022-0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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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发布日期 ] | 2022-06-01 |
[ 成文日期 ] | 2022-05-31 |
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区政协第十六届一次会议第1203号提案的函
荣市监函〔2022〕126号
付国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网络外卖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第1203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荣昌区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发展状况
近年来,网络餐饮食品逐年递增,截至2022年4月底,荣昌区共有餐饮经营单位3700余家。我区有网络餐饮服务代理商两家,分别是重庆市荣昌区瑛姑商贸有限公司,代理“美团”平台;重庆时全新能源有限公司荣昌分公司,代理“饿了么”平台。两个代理商平台共有入网餐饮单位约1842家,占总餐饮经营单位的49.78%。其中,美团线上经营的餐饮单位约1066家,日均订单量约9400单;饿了么线上经营的餐饮单位约776家,日均订单量约3700单(部分餐饮单位两个平台均上线)。
二、网络餐饮食品监管的相关法律依据
为适应“互联网+”模式下食品交易电子化、虚拟化的新常态,进一步完善网络餐饮食品监管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了《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对申请网络经营的食品经营许可进行了规定:一是“餐饮服务经营者申请通过网络经营的,应当在主体业态后以括号标注”;二是“食品经营者在实体门店经营的同时通过互联网从事食品经营的,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供具有可现场登陆申请人网站、网页或网店等功能的设施设备,供许可机关审查”;三是“无实体门店经营的互联网食品经营者不得申请食品制售项目以及散装熟食销售”;四是网络经营必须符合许可审查基本要求,限定高风险经营项目。
2021年5月1日,《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7号)正式施行,要求网络交易经营者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证无照经营;应当在其网站首页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显著位置,持续公示经营者主体信息或该信息的链接标识。
三、荣昌区网络餐饮服务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荣昌区市场监管局在区委区政府、市局的正确领导下,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纳入日常监管工作重要内容,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有效降低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集中约谈,督促网络餐饮平台主体责任落实
1.区市场监管局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多次约谈美团、饿了么网络餐饮服务代理商,督促落实“五个责任”,做到“五个确保”。一是落实审查责任,确保入网商家具有实体经营门店;二是落实监督责任,确保线上线下餐饮服务同标同质;三是落实配送责任,确保配送环节餐食不受污染;四是落实维权责任,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保护;五是落实管理责任,确保有专门机构和专职管理人员。
2.结合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区市场监管局指导美团、饿了么网络餐饮服务代理商利用食品安全封签宣传语、小票提示语、送餐箱广告帖等多种方式加强长江禁捕、禁止食用野生动物、反食品浪费等宣传;对入网餐饮单位开展“线上+线下”全面排查,严禁经营“长江野生鱼”“长江野生江鲜”等相关菜品,严禁在平台发布相关违法广告;督促平台做好管理工作,每月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加强对入网餐饮单位的资质审查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一旦发现入网餐饮单位超范围经营、证照过期或者其他食品安全隐患问题的,应及时制止并报告。
(二)强化监管,线上线下协同发力。
1.通过“以网管网”方式,及时发现和查处网络餐饮违法违规行为。2019年,我局通过“网络餐饮在线监测系统”对全区网络餐饮经营单位和平台实施在线监测和风险预警,提高问题发现率和监管靶向性,及时发现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截至2022年4月,线上监测到违规店铺168家,涉及未做网络经营备案、一址多用、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已全部责令整改。
2.开展“网红餐厅”专项整治,强化线下综合治理。对各平台销量排名靠前的“网红”店铺加大检查力度,开展线下无证餐饮、超范围经营等综合治理,切实加强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监督管理。2021年10月至11月,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出动执法人员1300余人次,检查网络餐饮服务代理商2家,排查入网餐饮单位760家,对入网餐饮单位取得资质情况、信息公示情况、现场制售情况等内容进行重点整治,发现59户经营单位实际门店没有经营,但线上却在经营的状况,立即通知美团及饿了么进行核实并下线,同时对5起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2022年,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抓手,严厉打击网络餐饮服务无证入网、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检查经营户420家次,现场整改198家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36份,关停21家。
(三)运用“重庆阳光食品”APP,加强网络餐饮监管智慧化。
为加快推进市场监管智慧化,深入推进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建设工作,重庆市市场监管局于2019年启动“阳光食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在“视频厨房”基础上利用信息技术,将后厨影像接入网络,实时向消费者远程展现厨房食品加工过程,并公示相关食品安全信息。截至2021年底,荣昌区餐饮单位入驻“重庆阳光食品”APP2014家,入驻率54.43%。
为着力构建“互联网+餐饮”智慧监管新格局,通过运用大数据、共建基地、共同推行多种方式提升餐饮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大网络餐饮单位远程监管力度,确保到2022年底,网络餐饮单位在“重庆阳光食品”APP中注册率达50%、网络餐饮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AI”实施率达40%,有效解决网络餐饮非现场、不可视等问题。
(四)畅通消费投诉渠道,护航消费环境。
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契机,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科普知识五进”等形式,大力宣传食品安全尤其是网络食品安全全链条智慧监管、举报奖励等相关内容,鼓励社会公众通过消费者12315维权热线积极举报违法行为,推动社会共治,共同维护安全消费良好秩序。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严格市场准入。一是继续督促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严格准入审查,确保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二是督促平台定期开展自查,重点自查整改证照未公示、实际地址与公示地址不一致、未取得许可入网经营等问题,提高在线商户的合规率。
(二)继续推进“以网管网”,运用信息化手段对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开展监测,提升在线监测实效;以外卖食品安全为重点,对网红店、订单量高等入网餐饮单位持续开展“餐饮安全你我同查”活动,着力解决餐饮食品线上线下同标同质的问题。
(三)着力消除配送隐患。加快与美团、饿了么开展共同促进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共治行动,提高“食安封签”有效使用率、外卖骑手规范化管理。一是督促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进一步强调食品配送要求,加强送餐人员管理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保障送餐人员个人卫生,保障配送容器安全无害、清洁卫生;二是严格落实记录制度,如实记录网上订单信息,包括餐食名称、下单时间、送餐人员、送达时间和收货地址等,做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三是加大外卖餐食封签使用力度,保障配送过程食品安全。
此复函已经杨拥军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委员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31日
(联系人:张燕;联系电话:81066239)
(此答复函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