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179345/2021-00228 | [ 发文字号 ] | 荣市监函〔2021〕92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1-05-26 | [ 发布日期 ] | 2021-06-10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179345/2021-00228 |
[ 发文字号 ] | 荣市监函〔2021〕92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发布日期 ] | 2021-06-10 |
[ 成文日期 ] | 2021-05-26 |
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区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第5185号提案的复函
荣市监函〔2021〕92号
胡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老年人保健品市场监管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认真进行了办理,现将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沟通协调
我局及时召开联席工作会,充分听取区公安局的意见和建议,继续加强与区公安局的沟通协调,在以后的工作中各司其责,共同做好老年人保健品市场监管工作。
二、工作措施
(一)强化协作机制。
进一步完善同区公安局等部门的长效协作机制,充分发挥协作配合作用,及时掌握全区保健品违法犯罪动态,及时获取相关职能部门的保健品违法信息,第一时间查处保健品安全犯罪案件。
(二)制定工作方案。
1. 我局制定下发了《荣昌区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1年)》(荣昌市监发〔2020〕114号),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细化整治任务、工作措施和任务分工,确保各项监管任务落到实处、责任到人。
2. 区公安局联合相关部门制定下发了《荣昌区集中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落实整治措施:一是强化荣昌区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工作情况通报机制;二是依靠群众,发现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线索;三是发挥公安机关职能和主力军作用,策动全局各警种、派出所参与打击保健品犯罪案件侦破工作。四是严厉打击利用网络、会议营销、电视购物、直销、电话营销等方式违法营销宣传、欺诈销售涉及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等违法犯罪行为,确保打击保健品犯罪工作落到实处。
(三)开展专项整治。
我局围绕保健食品领域非法生产经营、欺诈和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等突出问题,开展了保健品乱象专项整治。从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和宣传引导四个方面采取有力措施,形成条块结合、联合打击、行业自律的良好共治工作局面,合力筑牢保健食品安全防线。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局已出动执法人员802人次,执法车辆290台次,共检查辖区内生产主体1户,经营主体1625户次,收到群众投诉举报7件,根据举报查处问题1件,在监督检查过程中立案查处2件,罚没金额11004元。
(四)加强保健品防范宣传力度。
联合区公安局等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保健品防范宣传:一是针对中老年人群体进行宣传,普及健康和医学常识,增强其防范和辨别能力。二是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以及组织志愿者到有关村居、学校、企业进行宣传,引导中老年消费群体提高防范意识,达到事先防范目的。三是组织举办保健食品专项科普宣传活动,共开展科普宣传42场次,受众30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继续加强与公安局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二)联合镇街、学校通过“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乡村”等活动加大宣传力度。
(三)加强对保健品非法销售人员经常出没的区域、场所,如大中型社区、城乡结合部、乡镇、村居等重点区域,具备开办讲座条件的经营单位、酒店会所、活动中心等重点场所及提供网络经营、促销经营的第三方平台的日常监管,对以健康养生讲座、专家咨询、免费旅游体验、免费体检义诊等形式进行的虚假宣传和欺诈销售行为及利用网络、电视、广播、电话和报刊为载体的非法营销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此复函已经杨拥军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26日
(联系人:刘毅;联系电话:46551866)